如題
標題的故事呢 有四個登場腳色
A男A女(夫妻一對)
B男B女(夫妻一對)
A男在事業高峰時 無數獲獎時
A女嫁給了A男
A女是個清晰亮麗的女主播
兩年後...
(夫妻倆常上談話性節目 成了最幸福的螢幕情侶之"稱號")
但是...這只是個刻意營造且模糊觀眾的假象罷了
但兩人雙方成為夫妻後沒多久 關係破裂 決定離婚
男方提出 女方不願接受 雙方告上法院
女方辯護律師要求"離婚可以 賠償金2憶"
男方律師當然對這結果不滿意
之後的調解卻有了結果
經男方與原告律師兩人合作私下調查下
有了對自己不利也有鐵證如山的證據
兩年前...
男方在事業高峰後 A女嫁給了A男
B女B男即為夫妻 B男是個退役的體育球員
A女在未跟A男結婚時 與B男相識
A男當時只是小有名氣的作家也沒什麼錢
A女的畢業紀念冊的留言板有寫對自己未來的感想
想成為主播 喜歡青春活力洋溢的運動員
最喜歡吃的是" 那布勒思文字燒 "
((B男是個現役球員
B男在退役後開了一家自己的餐館
隨後B男與B女結婚了 B男自己自創了一系列的餐點開賣
全部的餐點 評價普普 惟獨" 那布勒思文字燒 "最受歡迎
而那時生意卻是意外的好 年收入非常可觀
在B男未娶B女之前 曾經被記者跟拍A女和B男
兩人看起來像是一對很熱戀的情侶(內文解釋)
還登上雜誌報社
當時兩人收入都是普普的
((這是對男方原告有利的證據
對男方原告不利的證據是
在兩人結婚後...婚姻出現裂痕((還未離婚
男方原告外面有女人((估計10幾個
所以當A女嫁給A男的當時
A男的事業版圖正在發光發亮
B男只是個無名小卒的現役球員
A女隨後也在主播界退出了
收入整個就是個大幅度的差距
兩年後 A男的事業不在那麼好了
B男的餐廳生意越來越好 年收入可觀
A女也就開始對A男嫌東嫌西
無非就是"三不五時 抱怨即時"
"動手動腳 訓練功夫"
但是男方的委任律師的氣勢爆發將整個氣場給轉化了過來
都在針對"主播被跟拍 與現役球員像個情侶似的"的主題不斷攻擊被告女方
"跟被告女方說 妳看上的不過是對方的可觀收入罷了"
最後!!女方與辯護律師啞口無言 當初說好的要原告賠償兩億
導致最後被告卻要賠原告些許賠償金 原告卻可以開心拿到被告的些許賠償金
被告當初要求兩億賠償金一毛拿不到 還要倒貼 真是個輸家
結論:
這種新聞一般觀眾認為男方有錯阿 偷吃就不對
但女方也是不對啊!!可是結果就是"男方官司勝利"
你們有可能認為男方真是骯髒??
但你們怎麼不會去認為 對方律師是真的厲害呢?
所以這時得靠律師的力量還緩頰還與以反擊
ENDING:
男人或許花心下流!!但女人更是想找個長期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