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mobile的好友
我想知道一個方向
今天跟我女朋友聊到..
她認為..結婚後
是男人就必須負擔一個家的責任(簡稱家計)
女方則是必須照顧好自己,賺的錢存下來了用於"救急"
家計的range很大,如房貸,車貸,保險,生活共同開銷..等等
女方的錢留下來用於救急
就像是突如來的情況,(雙方父母生病,房屋地震後修繕,需要非家計時所需要的一大筆費用的支出)
如薪水收入並不足支付家計費用..(收入 < 家計)
就必須想辦法開源節流,(如..假日找兼差,打工賺錢)
不能動用到救急金..這是一個男人的責任
小弟我個人傾向於結婚後因雙方薪水皆不高(3萬多)
會希望能夠彼此互助互持
如房貸我扛,生活費女方出的模式去分擔
但她卻總認為"男人有錢會做怪"
沒必要給男人身上留錢..必須用之於家庭
未來的日子裡,如果有失業的情況..這也是不容許發生的(最多救急2個月)
因她認為我所選擇的男人,不會這麼沒有能力..至2個月後還沒有工作的
在交往的期間..吃飯費用都是我出(小到連一瓶礦泉水,也等著我付帳)
這是男生應盡的本份?
不知道大家是否有遇到相同的情況,或者已經結婚時,再麻煩各位提供自己寶貴的看法..
謝謝
Jackson Hou wrote:
各位mobile的好...(恕刪)
現在物價比以前高很多,樓主的薪資也有限,如果成立家庭,需要男女雙方一起付出,才得以支撐家用的支出
如果女方希望由男方負擔平日支出,那請樓主薪水達到7k以上再娶女生,或請女生另找貴人,是我的話我養不起
樓主如果想要為女生付出自己的一生,把所有的錢都給她,那就準備加班、兼職為她做牛做馬吧
我是妳,聽完她說的話就分了
樓主不妨問問女生,所謂救急金的動用權,是雙方同意才動用,還是女生自己決定
目前看來,女生希望吃住用都花男生的,自己賺的錢存起來給自己用
樓主想娶她的話,建議樓主去開計程車,上次我問過一個運將,他為了養家"一年"才休2天,這樣賺的錢應該可以滿足女生的要求了
Jackson Hou wrote:
是男人就必須負擔一個家的責任(簡稱家計)
Jackson Hou wrote:
但她卻總認為"男人有錢會做怪"
沒必要給男人身上留錢..必須用之於家庭


叫她換一些『新招』啦....

建議版大去爬爬樓.......一堆已婚出問題的?都是基於這兩項女人間的傳承而來....

女人婚前要保障?不用給予起碼基本的尊重?......答應了!後面你就知道苦頭在那....

下面這樓.......男方『婚前』急流湧退......給你參考參考!

女方幾乎一模一樣的說法!

婚前兩個月提分手,文長
有關聯
小弟30歲前的前女友 跟版大的女友想法相同
小弟當時月收入 6~10萬(視爆肝程度)
女友月入 2萬(尚需扣除 6千塊(幫弟繳房貸) 自己保險及生活費所剩不多)
雖然前女友不是很重物質享受
但交往後仍暗示 男方需買部車(這點我可接受)
我們也有談到婚後金錢分配的方法
加上公司一堆人都在買房置產
女友希望 我能為結婚置產(買屋 裝潢 家電都由我付 因為女方沒錢)
我的想法是 希望女方能因結婚 與我回南部(南部有透天厝 不用繳房貸)
過程省略
最後在理念不合下(我覺得女友想法太天真了...)
我向女方提出分手(沒共識 我不想浪費她的青春)
後來交往對象 我對這方面就很注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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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仔再找就有了 不想找一個會讓自己很累的7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