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還是上來問問大家的意見,我現在也不知道應該怎麼處理才好?

上個月我參加公司旅遊去日本玩,因為我用慣的相機只有200畫素,女友要我去買台好一點相機多拍點風景,
我想我出國就這麼一次,我平常也很少拍,應該不用買新相機吧?於是我跟友人商借他的600畫素相機備用,
回台之後,想當然就是把照片轉出來,因為家裡沒有SD讀卡機,於是我帶相機內的SD卡及隨身碟去公司,
準備用公司的讀卡機把照片轉出來。

女友到我家一看到我相機放在桌上,就直接看了起來,結果竟然發現友人拍的一些猥褻照片,
不過照片中的女主角不是她女友而是別的女孩子,第一時間女友就把這事告訴了我,問我怎麼辦?
我一聽覺得怎麼可能,記憶卡都被我取出來了,怎麼還有可能看得到照片?

經了解之後才知道他這照片是存到相機本身內建的記憶體中,不是SD卡中,因為我把SD卡取走,
讀取照片就會變成以相機內的記憶體優先,才讓整件事被我們發現。

身為好友我照理應該要守密的,但友人的女友正巧是我女友的朋友,她們交情很好,所以堅持要告訴她朋友,
因為看照片上拍的時間點是去年11月,那段時間他們早已經在交往了,我個人是覺得應該裝做沒這回事,
畢竟這是別人的家務事,而且這原本就不是我們該看到的,說不定他這段不倫早就已經結束了,
所以堅持應該就這麼算了,但告知我朋友的部分,這個我會做,因為這些照片的確不應該拍!
也告訴他不應該腳踏兩條船,不過我的提議女友並不接受。

現在真是給他一個頭兩個大,因為說了之後出了問題我一定會過意不去的,
但我女友又堅持她的想法,認定她朋友有知的權利,一定要給它見光死。

這….應該說嗎?怎麼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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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OM0083 wrote:
身為好友我照理應該要守密的,但友人的女友正巧是我女友的朋友,她們交情很好,所以堅持要告訴她朋友,
因為看照片上拍的時間點是去年11月,那段時間他們早已經在交往了我個人是覺得應該裝做沒這回事
畢竟這是別人的家務事而且這原本就不是我們該看到的說不定他這段不倫已經結束了,
所以堅持應該就這麼算了
,但告知我朋友的部分,這個我會做,因為這些照片的確不應該拍!
也告訴他不應該腳踏兩條船,不過我的提議女友並不接受。

現在真是給他一個頭兩個大,因為說了之後出了問題我一定會過意不去的
但我女友又堅持她的想法,認定她朋友有知的權利,一定要給它見光死。

這….應該說嗎?怎麼說啊?
問題是您女友已經看到了, 就不可能置身事外, 您可以向您的好朋友說, 您女友不能向她的好朋友說!? 上面的!? 既然是別人的事那有什麼好過意不去!? 下這樣的判斷是用什麼樣的立場基準!? 與其連您倆也跳進來吵, 不如您倆先取得"不各張旗鼓"的共識, 再去和您倆各自的好友談, 最後最好他們那對自己能解決, 不然也是您倆去從旁"協助"
01感情版沙豬太多, 身為男人也不屑再去, 男人啊, 嫌女人的改變, 何不看看自己長進甚微, 女權不壓過男權, 男權放低近女權, 兩性平權之日可臨
我覺得樓主不要去搞定自己的女友,應該先去搞定相機的主人比較快。
另外樓主女友那邊,或許以婉轉的方式讓朋友的女友自己去發覺為宜。
不過那就由她去決定、去承擔這部份的結果。

因為東西沒刪掉,樓主也看到了,樓主自不能置身事外。而基於江湖
道義,應該把出包的事情先反映給事主。至少不應該讓他變成最後一
個知道狀況的人。對不對在其次,女生有「知的權利」,男生又何嘗
沒有呢?(不過要記得,別放備份在樓主這兒,那是個「大麻煩」)

總之「公親變事主」,樓主就算想逃,恐怕也逃不了啦!
先跟你的朋友告知一下(這是一定要的), 把自己手上的相片砍得一乾二淨.
妳女友的朋友應該會想看照片求證, 到時就給他裝死, 來個沒圖沒真相.
簡單一點

既然"友人的女友正巧是我女友的朋友,她們交情很好"
那就製造機會讓友人的女友來家裡"不小心"看到這台相機內的內容就好了

這樣就不會有誰被瞞在骨裡,
而身為局外人的你們,
就和當初一樣......什麼都沒看到

ps.在"不小心"之前,務必請對方先做好心理準備.
White bear wrote:
先跟你的朋友告知一下(這是一定要的), 把自己手上的相片砍得一乾二淨.
妳女友的朋友應該會想看照片求證, 到時就給他裝死, 來個沒圖沒真相.
那女性何其無辜
01感情版沙豬太多, 身為男人也不屑再去, 男人啊, 嫌女人的改變, 何不看看自己長進甚微, 女權不壓過男權, 男權放低近女權, 兩性平權之日可臨
看到一些男性竟然以道義來幫忙掩蓋?!
那那個被劈腿的女性友人多無辜?!



真是夠了...




http://www.zhe-feng.com.tw/
小建 wrote:
看到一些男性竟然以道...(恕刪)


你的話說得未免太快,這問題是掩蓋不了的。

樓主的女友已經擺明要爆料給朋友的女友了,現在能做的
當然不可能是掩蓋(樓主也不敢得罪女友吧),去阻擋
女人的怒火,個人以為是找死的行為。

江湖道義是趕快讓那位拍照片的朋友知道狀況,至少可以
讓他進行損害控管。(會怎麼做,那就不是樓主的事情了)
所謂的「道義」是「告知」,如果連告知都不告知,那算
什麼「朋友」。
吼~01的傳統~01的座右銘開版大大忘記了嗎?

"沒圖沒真相"..猥褻的定義很廣呢!
小建 wrote:
看到一些男性竟然以道...(恕刪)

這世界本來就是爾虞我詐, 誰是無辜誰又是有罪? 你又知道那名女生沒有劈腿? 或是只是沒被抓到過?
看看樓主跟誰感情好想幫誰囉. 想幫朋友就幫忙滅火, 想幫女方就把相片傳過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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