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還是上來問問大家的意見,我現在也不知道應該怎麼處理才好?
上個月我參加公司旅遊去日本玩,因為我用慣的相機只有200畫素,女友要我去買台好一點相機多拍點風景,
我想我出國就這麼一次,我平常也很少拍,應該不用買新相機吧?於是我跟友人商借他的600畫素相機備用,
回台之後,想當然就是把照片轉出來,因為家裡沒有SD讀卡機,於是我帶相機內的SD卡及隨身碟去公司,
準備用公司的讀卡機把照片轉出來。
女友到我家一看到我相機放在桌上,就直接看了起來,結果竟然發現友人拍的一些猥褻照片,
不過照片中的女主角不是她女友而是別的女孩子,第一時間女友就把這事告訴了我,問我怎麼辦?
我一聽覺得怎麼可能,記憶卡都被我取出來了,怎麼還有可能看得到照片?
經了解之後才知道他這照片是存到相機本身內建的記憶體中,不是SD卡中,因為我把SD卡取走,
讀取照片就會變成以相機內的記憶體優先,才讓整件事被我們發現。
身為好友我照理應該要守密的,但友人的女友正巧是我女友的朋友,她們交情很好,所以堅持要告訴她朋友,
因為看照片上拍的時間點是去年11月,那段時間他們早已經在交往了,我個人是覺得應該裝做沒這回事,
畢竟這是別人的家務事,而且這原本就不是我們該看到的,說不定他這段不倫早就已經結束了,
所以堅持應該就這麼算了,但告知我朋友的部分,這個我會做,因為這些照片的確不應該拍!
也告訴他不應該腳踏兩條船,不過我的提議女友並不接受。
現在真是給他一個頭兩個大,因為說了之後出了問題我一定會過意不去的,
但我女友又堅持她的想法,認定她朋友有知的權利,一定要給它見光死。
這….應該說嗎?怎麼說啊?
DOOM0083 wrote:問題是您女友已經看到了, 就不可能置身事外, 您可以向您的好朋友說, 您女友不能向她的好朋友說!? 上面的對錯!? 既然是別人的事那有什麼好過意不去!? 下這樣的判斷是用什麼樣的立場基準!? 與其連您倆也跳進來吵, 不如您倆先取得"不各張旗鼓"的共識, 再去和您倆各自的好友談, 最後最好他們那對自己能解決, 不然也是您倆去從旁"協助"
身為好友我照理應該要守密的,但友人的女友正巧是我女友的朋友,她們交情很好,所以堅持要告訴她朋友,
因為看照片上拍的時間點是去年11月,那段時間他們早已經在交往了,我個人是覺得應該裝做沒這回事,
畢竟這是別人的家務事, 而且這原本就不是我們該看到的,說不定他這段不倫已經結束了,
所以堅持應該就這麼算了,但告知我朋友的部分,這個我會做,因為這些照片的確不應該拍!
也告訴他不應該腳踏兩條船,不過我的提議女友並不接受。
現在真是給他一個頭兩個大,因為說了之後出了問題我一定會過意不去的,
但我女友又堅持她的想法,認定她朋友有知的權利,一定要給它見光死。
這….應該說嗎?怎麼說啊?
01感情版沙豬太多, 身為男人也不屑再去, 男人啊, 嫌女人的改變, 何不看看自己長進甚微, 女權不壓過男權, 男權放低近女權, 兩性平權之日可臨
那女性何其無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