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還在學校念研究所,因研究需求,與工研院所派駐單位的一個女約聘人員有所業務上的往來,但也只僅於此,對她極為厭惡,因為有次聽在他辦公室大辣辣說,他的新男友是某科技公司的主管級(就是污染高雄的那間)有錢有車有房子,又高又帥又有錢,但更仔細聽下去,原來那男的大他十多歲(約四十五歲)已經結婚兩次有小孩,第一次婚姻離婚後有一個念國中的小孩,第二次結婚生的小孩才一歲半,而且尚未離婚就跟那女約聘勾搭在一起,聽那女約聘一直在批評男人的第二任老婆才高職畢業長相也不怎樣,只是用小孩來綁住她男人(但事實上那女約聘人矮又肥濃妝豔抹超俗氣,學歷也是某山上大學觀光系,憑甚麼看不起別人)實驗室聚餐的那天就把那男人帶來,煞有其事地介紹與會的老闆,搞得他才是正宮一樣,害我們一群學生吃飯差點吃不下去。
講道那女約聘平日工作內容就真的氣,工研院真是浪費納稅人的稅金,養這種廢物,她平日在辦公室就是上網逛網拍,做直銷,用辦公室資源講電話,印一堆彩色文件,然後裝作好忙好忙跟老闆撒嬌,公文都凹工讀生送,一個月領四萬多
事後,我們都覺得那男的老婆小孩實在是很可憐,而一些因家庭有第三者而破裂的同學,更是感同身受,請教各位,我們應該怎麼做才能替那男的老婆小孩討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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