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的是真實案例,民國七十九年九族文化村剛開幕,台殼公司員工旅遊租船遊日月潭,當時大家全擠到右傳弦,就翻船了。
順便一提,就是因為如此,以後規定要穿救生衣,台灣每次的規定或法律變革(如波士頓餐廳火燒慘案,繫安全帶、第三責任險),通常都是死了不少人命後的改革,所以盡量要遵守規定
當時一個爸爸兩手各夾一個孩子,就這樣游向岸邊,游到筋疲力盡,當下需決定放棄一個
如果是男士會放棄哪一個呢? 我問過很多人,答案都一樣
而這個爸爸也選擇同一個答案
當時很痛苦的抉擇
當時這位爸爸放掉了小的
我覺得這是合乎邏輯的
首先通常老大跟父親比較久,感情比較好,小兒子跟媽媽比較親,所以大兒子雖然比較重,救他會比較吃力,還是救
類似的真實案例也發生在sophie的選擇,是猶太人,納粹要他捨棄一個孩子,一個男的一個女的,若是你會放棄哪一個?
對男人來說大概是放棄女的,對女人呢?
ps還有一點,很多人以為會游泳就萬無一失,晚上潭水很冰冷,海水風浪大,不是在游泳池會游泳就行。我兩個很會游泳的男性朋友到夏威夷海灘游泳,差點溺斃。
重要的不是學會游泳,而是學會自救技巧,如水母漂,這點台灣游泳課應該要教 你到外海會發現很會很會游泳的人,都不見得能自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