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 早上九點開始工作 加班到九點 沒吃晚飯女方 當天休假 下午跟朋友喝下午茶 在一個定點 等男方三個小時(男方事前已告知當天很忙 會加班到八九點)九點見面後 男方又累又餓 想吃晚飯 但女方一口回絕(個人猜測應該已經吃很飽) 要求男方先開車順便送她 去朋友傢送一個東西(事前也尚未與朋友約定)男方不太高興女方暴怒 認為男方應該要以女方為優先 否則要這個對象幹嘛女方的想法是台灣女性的主流嗎我覺有點不可思議
爛透了她!!男方事前已告知當天公司忙可能會加班,又累又餓趕去赴約結果還被鞭!!小弟以前也交過這樣的爛咖,後來她還四處亂投說我已經下班讓她苦等好幾個小時,我忍無可忍當下約雙方好友出來對質,把她罵到噴尿後立馬提分手,然後把她送我的項鍊當場在眾人面前扯斷它,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