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可以改變你的人生,甚至一輩子都會一起走,然而更多的時候不過只是過客。
廢話不多說,老公主今天要來講個故事,是一個關於眼睛糊到蛤仔肉、交友不慎的悲慘遭遇,希望藉此讓大家在芸芸網海中交友社交時,能多點警惕與判斷,哪種人一旦你遇到了,一定要當機立斷不要繼續往來,否則,就會跟我一樣,簡直跟遇上恐怖情人沒有兩樣。
---楔子---
那年我生完女兒,可能有點產後憂鬱症狀,在工作與家庭上都遇到挫折,因此在某親子網站上,為了一個只做半套一夜情的外國人媽,跟一群指摘她不貞的媽媽吵了起來。
我當初的想法是,對,這是不對的,但人家也有說自己很後悔很對不起老公,後來人家夫妻也和好沒事了,有必要這樣罵的這麼難聽嗎?知錯能改,善莫大焉,而且看人家是CCR,就酸酸的連人家可愛的混血小孩也要嘲諷,會不會太超過了。
於是,我就這樣第一次為了所謂的正義感,去幫一個陌生人站出來擋刀了。
會認識前閨蜜婊就是這樣來的。
她就像聞到血腥的鯊魚,但那時還沒很有膽量,她開始注意到我,每天都看我如何跟人家吵架,慢慢的她會在旁邊幫腔補刀,甚至後來很熱心的提供我一些主要核心的資訊,叫我可以就這些資訊來攻擊對方。
現在想想,我當初的精神狀態的確有問題。很多01的朋友可能不太知道,我不是一開始就是幸福的。我有一些個性上的缺點,讓我在人生前半段走的跌跌撞撞,吃足了苦頭。而我當時的做法,竟然是上網找人吵架發洩,而在遇到她後,我更是變本加厲,她會不斷表達她的崇拜與可敬,說羨慕我如此勇敢、仗義直言,然後,我就這樣傻傻地站在前面被當箭靶,被眾人詆毀到體無完膚。
(待續)
#當有陌生人非常積極主動跟你示好、拉攏你時,請多加注意,尤其你又不是高富帥、白富美時。
---好人?壞人?---
在每個團體,都會有好人壞人,以及不好不壞的人(廢話大笑),相對的,當吵架舌戰發展到一個地步,一定會出現對立的雙方,以及遊走兩邊的第三方。
好的人會勸你不要再吵,人生不需要浪費在這種事物上,不但想辦法要讓你趕快跳脫,還會幫忙轉移你的注意力。這代表此人心地非常柔軟,把你當真正的朋友,他不願你受苦,就算你自願他也不要你如此。
不好不壞的人,他一切都講事實求證據,對就是對,錯就是錯,基本上對你沒什麼喜惡,純粹是鄉民來看戲,但也不至於會火上添油,會很公正的說:「其實兩方都有錯。」
而壞人就不同了。
他會想盡辦法讓你義憤填膺,好像你不站出去挨刀,就有負你與生俱來的義氣,這世界都不公不義,只有你能替他們這種弱者發聲。
在那次事件中,對方團體中有一個也是跟她差不多的,專門肉搜敵方情資,再藉此大做文章,比如我做水餃的,對方就會以此嘲諷我做的水餃能吃嗎?之類的,我寫過什麼書,就會嘲諷出過書就很厲害了嗎?之類的。前閨蜜婊跟她都一樣,往往對方拋出了一個嘲諷議題,她們就開始通風報信,說我被對方說得多難聽、被對方污衊到什麼程度。
她們這種人,要看的就是你的跳腳。
多年後我再重看那些文字,其實就如當初對方陣營一個大姐說的,她們說的不是我,而是玩兩面手法的另一個女主角,而那時在前閨蜜婊的塞弄之下,只要看到對方的文字就已經一肚子火,哪還會冷靜下來仔細看清楚,人家寫的是什麼。
(待續)
#忠言逆耳,壞人絕對不會說自己是壞人。

我不會說自己是好人,但起碼我不會想去害人。
---生命中的美好---
就這樣吵吵鬧鬧了幾個月,雙方你來我往較勁了數回,我並沒有因此獲得什麼紓解,反而因為這樣花更多時間在電腦前,整天想的都是那些吵架爭執的惡毒字眼,情緒更糟、睡眠不足,嚴重影響日常生活。(當時第一次去警局報案網路毀謗開三聯單,就是不斷受刺激下所幹下的蠢事)
在現實生活中,我當時也跟身邊的人關係緊張,整個情緒低落到甚至想自殺。某次因另一女主角被肉搜出不堪的過往,整個被對方陣營拿出來冷嘲熱諷,我就又發作了,也把自己不堪的過往拿出來做舉例:誰人無過去?拿人家不堪往事出來鞭屍,自己就很完美神聖嗎?重點是現在當下的作為比較重要。
沒多久在因緣際會下,我信了主,成為基督徒。那是我生命中所遇過最美好的事,也開始慢慢接受教會姐妹的關懷,讓我開始了解生命的意義。
對方陣營有個大姐,是個住在澳洲的基督徒,當她得知我成為天父的孩子後,她立刻馬上跟我修好,也跟對方陣營極力保證,給我機會與時間,請大家不要再繼續攻擊我。
那陣子她一直對我循循善誘,與我分享生命中一些最重要的課題,自此之後我開始改變,變得比較不那麼衝,比較試著用站在不同角度來看事情,慢慢的我也不再跟對方持續對立,逐漸淡出了那邊的討論區。
然而前閨蜜婊因政治立場的關係,跟對方陣營幾個也是政治立場明顯的會員,持續吵吵鬧鬧好幾年,每次只要她又跟人家吵得不可開交,她就會想辦法貼一些看起來像是在說我的文給我看,試圖讓我又跳出來幫她跟人舌戰。而澳洲大姐在某次回台灣見面時,語重心長地告訴我,此人不可深交,希望我考慮一下。
但是那時我身心靈都已經很平和了,根本不想去淌渾水,失去我的火力,對方也覺得她就是那種愛找碴跟人嘴砲的人,到後來也就不願再跟她糾纏了。後來她開始到01,我猜是因為01上大多是男人的緣故,她那莫名被父權壓制的不滿就出來了,聊天傳文章給我看,說01上只要敢脫敢放圖,就會成為眾星拱月的女神,大罵01都是死魯蛇宅,對她這種已婚又有主見強勢的大媽,只會打壓她跟嘲笑她。
那年我終於買了人生第一棟房子,也痛失了教會裡面帶領我的組長姐妹(待我如己出),一些家內事又棘手麻煩,於是諸多壓力讓我又開始情緒不穩了。(老是用這個來為自己開脫~不良示範
)(待續)
#有時候一些大哥大姐勸的話要好好思考一下,不是因為她吃的鹽比你走的路還多,而是她被捅的刀絕對比你還多。

---01風雲---
前閨蜜婊三番兩次傳了一些她在01上跟人起衝突的文章連結給我,終於在人拖拖不走、鬼帶就跟鬼走的狀況下,我就開始跟她重新在01另闢戰場。
說真格的,她真的是一個自以為正義感過剩的人,網路上這邊逛逛、那邊看看,只要看到她不順眼的、有違她價值觀的,她就開始不爽了。跟目標對方倒還不至於一開始就嗆聲,而是先用酸言酸語來尻洗,若對方不以為意,她就沾沾自喜,自認仗義勝利;若對方反回的話讓她覺得受傷,她就記恨在心,會開始不動聲色先肉搜對方所有資料,過往發言,然後再像背後靈一樣跟著人家屁股回酸文,企圖引起對方注意。還有很重要的一點,她只能酸人,不容許人家酸她。
原則上在我還是01小嫩嫩的時候,很多都是她通風報信要去主打甚麼目標,就叫我去支援火力。而她那好戰的性格,久了也累積不少仇家,我則是隨著她,也跟著被拖下水。那時發了文,仇家知道我是她朋友,當然是聞風而至,群起圍攻。01的嘴砲各各的確功力深厚,男人吵起架來可是一點都不輸女人的,更何況虛擬世界,誰會跟你客氣?難道還敬老尊賢哩?要嘛你就安分點客氣點,要嘛就要有心理準備,誠如sony9大剛剛跟我說的,出來混總是要挨刀的。

那時候跟一些01老屁股嘴砲,後來有幾個反而不打不相識,變成好朋友。當初舌戰的其中一個小老弟,後來私下跟我說,他觀察過,其實我這人本性不壞,都是受前閨蜜婊影響,真正愚痴又心機壞的是她。他建議我少跟她混在一起,接連好幾個01會員也都勸我不要再跟她有瓜葛,然而我只是笑笑,不以為意,誰叫她是我這幾年來少數的朋友?叫一個已婚太太跟01未婚宅宅們當朋友,這不是有點不太合理嗎~大笑
加上前閨蜜婊會使用拉攏手段,很積極地在現實生活中找我、約我,還會把她女兒汰換掉不穿的舊衣服送給我女兒穿,施予小惠。正所謂拿人手短、吃人嘴軟,我的觀念是受恩於人、當還人飲水之恩,於是就這麼讓自己以一個感謝她的狀態下,持續讓她牽著鼻子走。
當然01上也不全然都是好人。我自己當時個性仍然還是很嗆,買新房子那年還有個插曲,就是為了我弟跟前妻小姨子的事情,我曾憤怒的指謫對方小姨子對我媽不敬。(這是另一個故事)然而這件事如今也被前閨蜜婊用來指稱,我是如何憤怒地在網路上攻擊別人,所以我是個網路好戰客。(我當時實在無法忍受自己媽媽被對方晚輩大聲嗆說這不是妳家,是我姊姊家,請妳離開--我當時的脾氣怎麼這麼衝
)#真正的好朋友不會因為請你吃了飯喝了咖啡送了禮物,就要求你一定要站出來幫你擋刀。如果有這種情形,請小心這樣的朋友。
(待續)
---風雲變色---
時間拉到去年三月。
我在01混了一段時間,慢慢也結交認識了新的朋友,但畢竟這裡以男性會員居多,所以也都清一色是男性。幾次針鋒相對往來,承蒙一些兄弟心胸寬廣,做人厚道,我開始發現其實不是所有01男會員真的是甚麼魯蛇阿宅,多的是千奇百怪、各行各業、龍蛇混雜、隱世高手,撇開一些特例不說,我認為台灣還是有很多很棒的優質男性,為何非要搞得男女勢不兩立、不是你死就我活、不是你錯就是我對呢?
就在我逐漸在閒聊區能夠用較正常的心態跟大家相處哈拉之後,前閨蜜婊開始不爽了。
一直以來政治立場非常鮮明的她,先是在我臉書上加遍了我的好友。後來在我某個跟她政治立場對立的朋友臉書動態上,跟對方留下了非常令人傻眼且沒水準的留言,還與人家的歷史教授友人對幹爭辯歷史起來。我的朋友先是知會我,然後就刪除了她,我一開始試著跟她溝通,請她不要這樣不理智,個人有個人的理念,更何況對方還是因為我才加她好友?
沒想到她死不認錯,還跟我爭辯難道發表她自己的想法不對嗎?甚至還說對方這樣張貼她所討厭的名嘴影片,足見對方也是屬於不理性的族群。之後我見無法溝通,也無奈的跟我朋友說聲抱歉,而我朋友也笑笑說無所謂,這種人不需要費神理會,也不值得做朋友,當下也是勸我早日跟這種人釐清關係,不要再往來對我比較好。
算算這是第幾個勸我不要跟她繼續往來的人了?難道我還要繼續受她影響嗎?
夜半細細回想,上網跟人吵架爭論真是痛苦又傷神傷身,每次都是為了一個所謂的義氣,只要她要求,我就站出來替她舌戰群雄群雌。這樣是真正的朋友嗎?這樣的朋友到底該不該、值不值?我恍然大悟,如果我要擺脫上網就是跟人吵架的宿命,那唯一辦法就是離開她吧!
我下定決心之後,便不再理會她,我深知她的個性,斷然絕交她會受不了,於是就採取慢慢淡掉的方式,加上我去年四五月開始又遭逢家變,無心理會她,而01上其他弟兄們見我心情很糟,便想辦法跟我閒聊瞎扯淡,讓我心情好些。
然後她就暴走了。她認為我這種行為叫做背叛她,於是開始在她臉書上酸我三更半夜都跟01男網友公然互相調情、不守婦道,暗喻我是被老公家暴的可憐女,老公不愛所以上網找慰藉。甚至還在親子網背後捅我刀,根本就不是她口口聲聲說的,自己沒說過我的任何事情。
經過不認識的網友通知,被我知道後,我跑去她臉書質問她,她還是堅稱她自己沒說我壞話。明明就在臉書動態上用嘲諷口氣酸我來彰顯自己的小確幸,她還是照樣死不認錯、睜眼說瞎話。之後我便憤然在臉書公開宣布與她從此絕交,並說明做不成朋友但情義在,請她勿再拿我私事出來公開,否則我也不會善罷干休,請她好自為之,然後封鎖她。
封鎖之後她更變本加厲開始不斷在自己臉書上公開明嘲暗諷,開始把我的一些私事、家事抖出來,我簡直是氣炸了,原本心想隨便她,反正她就可憐到只能在自己臉書自嗨,但更過份的來了.......
(待續)
#在你已經搞清楚對方為何選你當朋友的目的之後,如果對方非善類,請斷然放棄這段孽緣,才不會後悔一輩子。
---打手---
結果就是這陣子01鬧很大的事件,相信有不少人知道這件事,甚至也與這位被前閨蜜婊拉攏的會員往來過。
回想她第一次發言,很多人都看到她是貼著三聯單上來然後加上指控我私訊騷擾她且已經報案提告,然而經過這幾天仙子姐姐不斷跟站務區抗議之下,這位打手每天都在改變她的說詞,一下子說如果仙子不是我的分身的話,她當然會道歉,結果如今她聲稱她已跟仙子道歉卻仍未跟我道歉;剛開始說會等警方調查IP,確定是不是我,就會知道了,如今自己下不了台也仍舊厚著臉皮繼續硬拗她並沒有說已對我提告、是我自己愛幻想,她明明說的是她對高雄國中生提告等等。
前閨蜜婊跟打手一直都在彼此臉書上互相取暖,還會留言打氣討論戰術,尤其是打手還一直嗆說要讓我在法院聽她親口幹醮我、指名道姓一直喊著要告我要告我。在此我要說:要告就告,不要廢話這樣叫做不是朋友,辯解因為從未在現實中見過面,那,我在這裡那麼多還沒見面的01網友,就是我的朋友了??對!我就是很開心認識了那麼多01上的會員,我承認通通都是我的好朋友。
整個想在01營造的理性好形象跟在臉書上是截然不同。
很多朋友勸我不要理會,當作笑話看看就好,我本也是心想別跟自己過不去,但今天打手在沒買過我產品的情況下(清查了我所有客戶名單交叉比對她自己在臉書上公開自己家的定位),聲稱她是我的客人然後被我在網上罵,還公開的張貼我公司的粉絲團截圖,底下也跟著一堆同類,跟著附和她,有的甚至公開留言說他找不到女瘋子的臉書然後還TAG我的名字。
這景況只讓我聯想到了無間地獄。
話說回來,為何打手會突然跳出來指控我呢?
起因在去年前閨蜜婊又因為01上覺得自己又被她口中的魯宅們傷害到了,於是便在自己臉書動態上公開發文嘲諷我是被老公當沙包打的可憐女,如今只要有魯蛇宅們捧著我當女神就開心了,我接到消息(因為曾經警告她不要在她臉書公開狀態下提到我的家事,再讓我知道我就不客氣),加上看到打手就在底下留言:她如果跟我鬥起來,我還不見得會輸給她呢,我可是轟人高手呢!我就立刻在下方回她:有種要試試看嗎?之後她就噤聲不回,那次跟前閨蜜婊吵得很長,就是沒再看過打手出來叫囂。
這不是龜縮,那甚麼才叫龜縮呢?
今天我的心情很低落,老公特地一大早拉我起床就載著我跑去釣魚,還拋棄了小孩們在家,說是要讓我母親節開心、兩人山林湖畔幽會。然而這陣子為了前閨蜜婊跟打手的事情,我整天魂不守舍、戰績不到十條,甚而女兒親手做的珠寶首飾盒跟卡片,還靜靜躺在我的化妝台上,我卻竟然只看一眼。
回到家後我打了電話給家人,家人耐心的聽完後,勸我雖然商譽很重要,但遠離厄夜鬼叉更重要,遇上這種人除了只能自認倒楣之外,能做的就是遠離再遠離,就算去找對方理論或提告,出了口氣或贏了又怎樣?她們照樣還是躲在陰暗處不斷的仇恨咒罵妳,網路世界何其大,她們算甚麼重要人物?能影響多少人?家人要我好好地專心賺錢過好日子,反正我已經苦盡甘來等於半退休狀態,事業也平穩不缺乏,老公現在是把我捧在手心當寶,甚麼粗重都不用做了,比起她們,我的確幸福多了,也就是因為這樣,人家眼紅,畢竟我失去的是一個壞損友,對方失去的是好朋友,所以對方才會痛不欲生,愛不到也要毀掉我。(聽起來真像恐怖情人
)聽完家人的解析,我釋懷了,這孽緣要斷,就是徹底讓自己消失在過去與現在。讓她們永遠找不到我,就是對彼此最好的解脫,反正她們不想過好日子是她們的事,我可想要啊。
這個故事,就到此為止,既然紛爭由網路而起,就讓它也從網路結束,老公主祝大家快樂,答應我每個人都要活的正面開心,不要老是沉迷網路,多出去走走,多真正接觸人類,這樣,我就能含笑九泉了。(喂)

拜託,我不會想不開自殺的好嗎?我可沒那麼弱!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