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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刪

indon wrote:
我今年26歲 交過...(恕刪)

分了吧
你無法接受她的過去
菩提本無樹 明鏡亦非台 本來無一物 何處惹塵埃
四個前男友,這也太多了。

其實這也不重要,只是若一個女人喝酒不節制,喝到茫被撿屍,在我的觀念裡,這叫不檢點。


若跟她走下去,這輩子樓主人生會很精采。

最後,記得以後小孩要去驗一驗DNA。
發過酒瘋的人,一輩子不能再喝酒,如果沒這個自律,只好槍斃。

indon wrote:
我今年26歲 交過...(恕刪)


當你交過四個女友

每個都曾發生過關係後

你就不會去在意這種東西

這也算是另一種

"門當戶對"
多想想好女孩善良體貼難找

如果你不介意以後爭吵不拿這事來對女孩說
你就可以走下去
相反如果你有疙瘩建議不要

如果你真的愛他你會包容
如果她不值得你那麼愛你才會質疑


indon wrote:
我今年26歲 交過兩...(恕刪)

indon wrote:
我今年26歲 交過...(恕刪)


這年頭,早戀的情況越來越提前,20來歲就有了孩子 墮胎 好幾任男友的女人多的是
你這女友才不過有四任而已,只要她現在是真的愛你,且跟那四任毫無任何交集
不懂你有甚麼好在意的?
真那麼在乎她的過去
是因為你自己是處子之身嗎
如果是
那就再私底下找一個破處
久了之後
你自己就不會在意了

話說
這什麼年代了
怎麼還有處男女情結呢



eddie9696 wrote:
當你交過四個女友每...(恕刪)


有我有想過 但是 來不及了 我不可能先跟他分手再去找4個。
拜託各位 給我正面思考 幫我走出去 不要一直叫我 分了吧.... 求求你們了
他說 就是因為交過前面四個才會知道我的好,但是我始終放不下。

=> 如果她還有跟前面四個聯絡 你就放生吧!

ありがとう これからもよろしくね
你會錯意了
始終放不下的 那是在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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