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最近一直心煩他跟老婆婚姻及孩子的監護權問題,他們倆為了離婚及小孩對簿公堂
我不想介入朋友的家庭問題,只是希望他能放得開,婚姻合則來不合則離,沒啥好免強的
他說他們重點是在那孩子,而不是在婚姻了,雙方互相爭那個小孩監護權,個人覺得其實監護權根探視權並不重要
重要的是能不能多點時間陪小孩,有了監護權那又如何,必須承擔更重的責任跟包袱跟當黑臉,
相對的探視權你久久去一次對小孩好,小孩自然會期待跟你相聚.況且小孩遲早會長大的,到了18歲以後小孩確定都會在妳們兩身邊嗎
朋友一直要上法院爭那監護權,我覺得是沒那麼重要,雙方協調好不就好了嗎,各位認為呢
eclipseboykimo wrote:
各位先進可能誤解我的意思了,如果我朋友有時間金錢照顧能力,我當然建議他爭監護權
但現實環境卻不是.我朋友工作是輪班,無法全心照顧小孩,那當然要以小孩為最佳考量
哪一方最能給小孩妥適的環境照顧才是最重要.如果無能力照顧小孩的一方依職爭那監護權
萬一小孩真的判在你那邊你有能力照顧嗎,或是女方說好你要照顧小孩那全部都丟給你
那是不是一個頭兩個大嗎.我勸我朋友就當作是他們在替你照顧這小孩,你每個匯錢給對方
偶爾放假去帶小孩這樣就夠了沒啥負擔.如果你還要尋覓另一半那也是ok的阿不是嗎
誰有能力扶養,是審判長來判的,別人最好不要多嘴!
由於要在法院攻防,當事人在沙盤推演時,最清楚自己的籌碼,
旁人只是在攪局!建議樓主放過你的友人吧!
打官司已經很累人了,還有人在旁邊東西南北,實在很無奈!


另外,爭監護權時,其實非常麻煩,沒把握的人,在準備資料時,
可能就打退堂鼓了。你的友人要去爭取,顯然有幾分把握,
幫他加油都來不及了,還來潑冷水,真衰!
有那些麻煩事呢?讓我說給你聽: (這是我前陣子的親身經歷)
要公立醫院的體檢,檢查項目最好多一點,以證明自己健康!
要去警察局申請良民證,以證明你沒有犯罪記錄!
要去申請最新戶籍謄本,以釐清家戶現況!
要準備財力證明,以證明你有能力扶養小孩!
要提出在職證明,以證明有正當工作!
要面對多次的社工查訪!這個最麻煩,因為前面所有資料,
都會被社工拿走,做成報告,呈給審判長。社工報告有極大影響力,
所以答問題時都要很小心。我的律師曾在訪視前,花了兩小時來演練,
把所有可能的問題都問一遍。幸好有練過,不然有些問題還真不太會答。
打離婚官司已經很累人了,爭監護權時還要這樣折騰,
沒把握的人,不會自找麻煩的!
如果我的友人要打離婚官司,我一定祝福他能爭到想爭取的東西!
我決不會在他受難之時,還潑他冷水,要他投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