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發文,還請海涵
概述一下
小弟22歲,家裡有爸媽、一個姐姐和一弟弟
是長子也是長孫
家裡有自己的修車事業 , 爸爸也準備交棒給我了
月收入平均在8-9萬
女友25歲,家裡有媽媽(4*歲),同母的妹妹弟弟
我們交往快三年 在工作上認識
很快的就在一起租屋 在一起生活
本來是說好今年結婚,但因為去年底爺爺過世所以延期了
退伍後 回到家交接事業的前置任務也破一年了
只是爸爸對我比較嚴格 依照外面學徒的薪水給我
然後慢慢升等 直到他全部放給我做
一開始小倆口覺得這都是過程也很樂意承擔
只是最近現實上的開銷實在有點壓力
導致有點摩擦
女友的身上有她爸爸留下的一筆錢
前幾天她告訴我 她媽媽叫她買房給她 然後住一起
她媽媽改嫁了 改嫁後的老公過世了
現在住在同居人那
妹妹弟弟住在她媽媽的公公家
我是覺得雙方都沒有錯
但我希望可以用“資助”的方式 去分擔家裡
不是用“購買”的方式
而且要求我同住 離家車程多了兩倍時間
我溝通後是希望可以取兩個家庭的中間點
大家取捨一些 回家都方便
我也沒要求她婚後必須跟我家人同住
所以也希望她不要勉強我
但就是每次溝通都吵的不可開交
竟然嫌棄我的薪水 並說不願意跟她家人住就搬回家
我是冷靜後告訴她
畢竟往後總會有需要錢的時候
她爸爸留下的錢等於是她的嫁妝
就該留在身上
現在我們為了這事鬧很僵
關係都處於冷處理,不去談論這件事
可是我希望可以有辦法解決
麻煩各位前輩解惑了
Chuang壯 wrote:
第一次發文,還請海涵...(恕刪)
感覺女友的媽媽應該是屬於依賴性比較重的人,而且看文中描述,她本身應該至少是在第三段 "戀情" 之中了,目前打算與同居人分開,是否意味著她的個性並不好相處?
比較重要的問題,應該是女友本身的想法。她會順從她母親的意思,買一個房子給她,是出自於想照顧她的媽媽,還是對你你們兩個人未來的發展,信心仍然不足,所以也不想太過切割原生家庭?這一段就要靠樓主自己去看清楚了。
不曉得女友父親留給她的財產有多少?足夠買一間可以僅供她媽媽住的房子嗎?如果可以,那你就別去干預她怎麼處理,反正那筆錢是她的婚前財產,她想要怎麼動用,是她的決定。如果她覺得買房子供母親住是她所期望的,那樓主可以陪她去看看房子,但是不用主動談太多怎麼選擇(大小,隔局,地點,未來性...)
如果那筆財產的金額不夠,未來還需要繳房貸,那就好好談,由你們負擔的繳交金額上限是多少,以及這部份的錢是否就可以視為她的 "孝親費" 了。
至於你們兩個要不要搬進去那間新買的房子,這把它列為另一個議題,不要混在一起談。不然地點的選擇,房間大小... 都是矛盾,未來生活上的衝突可能更多。
簡單講就是,不要先設定你們與未來的岳母會住在一起。先把問題鎖定在要處理她的住所,而女友的那筆錢,就尊重她的想法。你們婚後的收入,才是適合你發表意見的金錢。
如果這樣談,話題會被帶到這樣開銷太大之類的... 就看你們現在的租屋處有多大,可不可以容納她一起住進來?
Chuang壯 wrote:
我是覺得雙方都沒有錯
但我希望可以用“資助”的方式 去分擔家裡
不是用“購買”的方式
而且要求我同住 離家車程多了兩倍時間
我溝通後是希望可以取兩個家庭的中間點
大家取捨一些 回家都方便
我也沒要求她婚後必須跟我家人同住
所以也希望她不要勉強我
但就是每次溝通都吵的不可開交
竟然嫌棄我的薪水 並說不願意跟她家人住就搬回家
我是冷靜後告訴她
畢竟往後總會有需要錢的時候
她爸爸留下的錢等於是她的嫁妝
就該留在身上
現在我們為了這事鬧很僵
關係都處於冷處理,不去談論這件事
可是我希望可以有辦法解決
麻煩各位前輩解惑了
...(恕刪)
單純關心一下
我和我老婆討論「房子的大事」好多年了,
雖然雙方有不同的意見,
但不至於「吵」,更何況是「僵」。
這點要多小心。
而是樓主能否搞定這位可能是未來的丈母娘
我猜目前為止樓主對這位未來的岳母的個性喜好等應該也是所知不多吧...
40幾歲已經有了三段感情(同居中)卻想叫女兒買房一起住
不管是這第三段的感情已經快玩完了...還是說他將來打算跟同居人一起搬進來(更恐怖)
如同前面大大所說的...女友的媽媽是個依賴性很重的人
不管在經濟上...在感情上都無法獨立....
麻煩的是樓主的女友似乎跟他媽媽站在同一陣線
且我猜樓主女友的爸爸所留的錢應該是不夠買房子的....
不然早就母女自己買房去了 何苦要跟樓主撕破臉..冷戰...
.
.
基於上述的前提
如果我是樓主....我會跟女友說因為目前房價處於下跌階段
因此目前不適合花大錢購買...可以先租房因應
等到房價落底再一起去挑選合適的房子
(可以開本論壇的居住房產版給女友看..反正裡面多的是空空一折價的言論)
然後樓主可以先搬過去多了解一下這位未來的丈母娘
真的處的來就後面再說吧(就算處的來也不代表樓主的父母會同意)
不過我個人是不怎麼看好這段感情
將來真的要結婚時.女方應該會要求買房登記在女方名下
或是開一個聘金...大到讓樓主再次上本版來發文的



Chuang壯 wrote:
第一次發文,還請海...(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