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大家的意見,我知道該怎麼做了
Yes, they are still a "family".
年輕的男女, 在感情歷練跟人生沒成熟圓融到某一程度前,真的不要去跟離婚有小孩的人談感情.除非你歷練過,就懂得我們在講甚麼.
妳有甚麼資格跟理由,去阻擋一個年幼孩子跟他親生父親的連結? 身為女友,就算你嫁給男友了,法律上賦予生父探視權,妳無法擋.
除非,今天的狀況是,前妻帶著小孩遠走他方,或者前妻主動先表示不適合再有往來,對方有這樣的意願,妳才能達成你所願.
我有個朋友,住在加州,她是虔誠基督徒.當年,她嫁給一個帶著兩個孩子的單親爸爸時,還不滿30,但被前男友(同居過)重重地背叛.
兩人經過教會長老介紹認識過,彼此都是被前任背叛的人,相知相惜,不久就結婚了. 她真的是我沒話說的好後母.自己沒有再生孩子,
但對這兩個跟前妻生的孩子,她很用心地融入與相處(這當中,還經歷過小孩的青春期,太多委屈).去過他們家,客廳裡,還擺著老公跟前妻,孩子的全家福. 現任的,前任的,照片都掛在那兒.小孩子當然不可能喊她媽媽,就是阿姨.她不介意阿.她說過,她重視的是跟老公之間的互信互愛,小孩會長大,的確,現在兩個孩子都上大學了,她終於能真正擁有老公全部的愛了.
yyduckyy wrote:
前妻,是小孩永遠的生母。
是切不斷的血親。
老實說,比妳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