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傳簡訊過來,要我幫她
和女友交往了半年,中間發現她有太多事隱瞞我,包括交往時她還在婚姻中,有一個5歲的小女孩,這些我都原諒她了,我也很喜歡那小女生,也一直當成自已的小孩看,也計畫生一個給她做伴,準備在高雄買房子安頓她們母女倆,當時也和建設公司談了,一間90坪及一間190坪的共7000多。
直到去年要跨年時,我必須留在台北陪父母,沒能南下陪她,她失蹤了一整晚,直到元旦晚上八點才開手機,她告訴我她一直在家睡覺,我又相信她了。
一月三號我在她家過夜,零晨三點,還有人傳簡訊給她,我發覺不對勁,是一個我認識的牙醫,簡訊裏是一些親密的話語。我逼問之下,才告訴我她和那牙醫上了床,我在家陪家人跨年,她居然去跨別人的床…唉…
她求我原諒她,我心軟,又原諒她了,她也再三保證不會再犯。也當我的面打電話給那牙醫,及其他兩個我覺得也有曖味關係的人,叫他們不要再和她連絡。
看似回復平常的生活,但買房子的事就先暫停下來。
不料再二月過年前,我再次發現那牙醫的簡訊在她手機裏,我雖然愛她,但我也翻臉,說了些重話而分手。
昨天她傳簡訊過來要我買下原來在談的房子但把我的案子讓她做,希望我拉她一把(她是室內設計師),原來她跟原來的公司鬧翻離職了。要自已開事務所,可能一開始還接不到案子吧。我該不該買一間我不想去住的房子,讓她有案子接,雖然那房子我非常非常喜歡,只是傷心的地方,讓我不想多去逗留。還是不要理她?
她的生活花費很大,手邊有三輛好車,衣服包包也全是名牌的。所以我想她手邊可能沒什麼現金了吧,即使分手,我還是很關心她,但我該不該去幫這個忙?基本上我是認為她改不了,如果真能放棄過去,我還是會考慮接納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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