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一下,你最甜蜜的感情是發生在哪個階段呢?
我個人是在"喜歡"的那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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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IIIIIIIIIIII wrote:
回想一下,你最甜蜜的感情是發生在哪個階段呢?
我個人是在"喜歡"的那個階段。...(恕刪)

認同。

被喜歡 是最幸福甜蜜的階段。....(*^.^*)

就喜歡你看不慣我,又幹不掉我的樣子。

IIIIIIIIIIIIIII wrote:
回想一下,你最甜蜜...(恕刪)

做愛的那天最甜蜜
「世界上有兩種無窮無盡:一種是宇宙,一種是人類的愚蠢。......」/愛因斯坦

瘦虫弱精 wrote:
做愛的那天最甜蜜...(恕刪)


喜歡、戀愛、結婚三種階段都能做愛的啦
瞳顏無忌 wrote:
認同。被喜歡 是最...(恕刪)


喜歡和戀愛,結婚最大的不同在於沒有或無法給承諾。
戀愛:承諾一對一的關係
結婚:承諾一輩子一對一的關係,加上社交,經濟,法律上的關係。
我覺得是結婚吧。

結婚是喜歡和戀愛時期無法給予的感覺。

IIIIIIIIIIIIIII wrote:
喜歡和戀愛,結婚最大的不同在於沒有或無法給承諾。
戀愛:承諾一對一的關係
結婚:承諾一輩子一對一的關係,加上社交,經濟,法律上的關係。

有人覺得喜歡是搞曖昧,
曖昧確實是在"喜歡"的這個階段,但更多時候,沒發展成戀愛是不能或不想。

例如兩人某部分觀念實在差太多,不適合在一起,但又互相欣賞其它的優點,
或是社經地位差太多,在一起有一方一定會被一直壓在底下,最後不歡而散。
或是已經結婚了,沒辦法給承諾。


不以結婚或是發展戀愛關係為前提的感情乍看很不負責,
但仔細想想,廝守到老雖令人羨慕,但三十年,五十年的夫妻,愛情的成分剩多少?
老夫老妻能維持那麼久,是因為生活上互取所需到達不錯的平衡。

愛上一個人,最後要求對方或自己甚至雙方親人做大幅度的改變,這份情是不是有點殘忍、霸道?
而兩人步入婚姻,勢必得這麼做,因為婚姻的本質不是愛,是種法律關係,

簡單說,"戀愛"、"結婚"這兩種關係比較像是為了在同類中爭取更有利的繁衍機會,
因為這兩種關係都是排他的,兩人互給承諾只接受對方。

而喜歡,沒資格限制對方,沒資格要求對方,其實是更公平,更純潔的。...(恕刪)

喜歡 沒有戀愛的壓力與婚姻的包袱,

喜歡 能在【心靈層面】具體與抽象並存感受,

喜歡 是【發乎情,止乎禮】。

以上,個人淺見。....(*^.^*)
就喜歡你看不慣我,又幹不掉我的樣子。

IIIIIIIIIIIIIII wrote:
回想一下,你最甜蜜...(恕刪)



曖昧時
妳濃我濃時

最喜歡的一首歌:不要放棄Aka pisawad

IIIIIIIIIIIIIII wrote:
喜歡、戀愛、結婚三...(恕刪)


剛認識的妹
你跟他說你喜歡她
要跟他做愛
你做做看
他不告你性侵害才有鬼


「世界上有兩種無窮無盡:一種是宇宙,一種是人類的愚蠢。......」/愛因斯坦
欣賞他的時候,也發現對方剛好也喜歡自己...被對方認定..
那種感覺超爽的....(先生醒醒阿!別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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