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網友說得對,反正已經兩不相欠了,也沒必要講出來。我沒提她名字,年紀,工作,而且她早搬離台中,又可能根本不知道01這個網站。無論如何這篇文也沒必要出現,哪天當事人看到只是火冒三丈而已。沒必要。昨天喝多兩杯想起這件事,就打了出來,回覆言語有激動的地方抱歉,本篇結束,改日有緣另個戰場再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