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女友膩了,想分手,如果懷孕了是否不能分手,就必須娶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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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無漫遊 wrote:
對女友膩了,想分手,...(恕刪)

為什麼一定要結婚,搞不好不是你的,你不是說膩了嗎?
你膩了,別人可是虎視眈眈、口水直流阿
很可能是別人的,當然不用結婚
不管有沒有結婚,你都應該負起責任

虛無漫遊 wrote:
對女友膩了,想分手...(恕刪)


結婚本來就不比談戀愛
走的是責任

有懷孕你本來就要尊重對方的意見
最好還是娶回家

懷孕跟結婚是2碼子事,
硬摻在一起,
將來最倒楣的是小孩.

好聚好散,
責任要負.
不用為了孩子結婚,但是如果確定是你的孩子,扶養費一個子兒都不能少

話說,膩了想分了居然還在無套,你是存心找事的吧
別結了吧,結了還不是遲早要離婚
分手也是一門藝術
自己想辦法看怎麼處理吧
沒有一定的定義對方懷孕就要負責.只是負責形式的處理方法有很多.
--
Far Out - Origin
‍‍‍‍‍
人品是做人最好的底牌.

虛無漫遊 wrote:
對女友膩了,想分手...(恕刪)


小孩又不是你的,你緊張個毛~~
Vanity is definitely my favorite Sin ~~~ "The Devil's Advocate" ~ John Milton

虛無漫遊 wrote:
對女友膩了,想分手...(恕刪)

首先要先有女友
再來女友要讓搞
接著要搞出人命
然後確認是自己搞的
最後要你有能力讓她肯嫁你

請一步步來
第一步都沒有問那麼多是沒屁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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