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網友意見:
甲乙是熟識的兩方。
甲出於善意 (為對方著想,讓對方開心、健康之類等等) 提供乙物品或服務 (可以是實體物品,或住宿、餐飲的安排等等),事前未提到是否收費,事後提出向乙收全額費用。金額符合行情,且對甲乙雙方都不是無法負擔的數字。(現況是甲向乙提要收費,但乙尚未回覆)
如果你是甲,向乙收錢嗎?
如果你是乙,感受如何?
謝謝
——
以上是為了想涵蓋大部分情況,所以寫得好像合約一樣,舉個簡單的例子如 “男生送女生一束花,之後跟她要花的費用” 這樣
——
更新上面粗體部分
文章關鍵字
ixgseqek wrote:
請問網友意見:甲乙是(恕刪)


如果你是甲,向乙收錢嗎? 追的到不會 追不到會
如果你是乙,感受如何? 香蕉擬個巴辣

天下沒有白癡的午餐
給他錢以後潺謀高水謀勞
之後再上01發文發洩
ixgseqek wrote:
請問網友意見:甲乙是(恕刪)


命題邏輯矛盾, 出於善意雙方無契約關係.

但是買賣行為有涉及是否雙方合意之契約關係
零分的命題。
ixgseqek wrote:
請問網友意見:
甲乙...(恕刪)
無關甲乙方
我覺得收不收錢都要先說好 確認兩方達成共識
(免費收別人的善意也可能心裡不舒服)
沒說開總覺得有事卡住

以樓主問題事後這時間點
無論我是甲乙方都會用委婉的方式跟對方提出
既然是熟識也是合理價位
沒有什麼話不好說要藏心裡的

收到朋友送的花再跟我收錢
我會付錢然後開玩笑說你害我白開心
反之就說花也是要錢我很窮要給我
ixgseqek wrote:
請問網友意見:

"提供"可為有償也可為無償,"贈送"則是無償~
ixgseqek wrote:
請問網友意見:甲乙是(恕刪)


如果是送花 只能說智障嗎.......
送漢代買的意義很不同好嗎.....
朋友當到這地步就不用繼續下去了...

有來有往就可以了,談到錢就傷感情
沒有自知之明、又不聽勸的,就算日夜焚香誦經,業障還是會如影隨形跟在身邊...
ixgseqek wrote:
請問網友意見:甲乙是...(恕刪)


乙方為何要收?

如果是"送"
也可算是約定
ixgseqek wrote:
請問網友意見:甲乙是(恕刪)


收費問題
我想到社會案件
用做愛來抵債

上司都吃小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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