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個性不合、價值觀不同,當初分手也有過爭吵,雖然和對方已經分手半年多了,但和他還是同事關係,偶爾上班見面會遇到,但他都視若無睹,完全不打招呼,也不會像一般同事那樣自然,和交往時的態度轉變十萬八千里,原本不那麼難過,看到他他的態度真的讓我好難過
JasonStock wrote:這就是為何大家不鼓勵(恕刪) 同事間談戀愛,除了容易公私不分造成聯合舞弊外 (一般銀行都是禁止的)也失去了同事間互相監督的功能。分手了關係不好,也無法客觀地共事,這都會影響工作。全公司只有老闆才可以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