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大家有辦法的,
都有辦法賺錢,
哪管這項技術,
這個發明,
乃至這個方法,
從哪裡來,
是誰發明或創作的,
還是,
誰的上輩子的發明?
現在連女人也一樣,
我管她是誰的老婆,
或是誰的女性朋友,
或是已經名花有主。
我不能被允許,
雙方,
用肉體嘴唇講話溝通?
這種最基本,
不正常環境,
所應強迫的講話人權,
居然,
要我來抗議?
就因,
跟女人比較起來,
能力差太多,
或者錢也差太多?
猛虎出閘 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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