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吃飯時,如果某甲男跟某乙女一起吃飯,甲跟乙說了黃色笑話,但是被鄰桌的丙聽到,請問丙提告甲言語性騷擾是否成立??
這關鍵性的問題是對話是甲跟乙的對話,丙並沒有參與其中。
謝謝站上大大解惑。
文章關鍵字
koync wrote:
請問吃飯時,如果某甲(恕刪)


丙是女生?

黃色笑話內容是多嚴重?乙有沒有被甲騷擾的感覺?除非乙對甲有曖昧



不過你這個問題要問律師吧
願健康平安錢夠用
後來查的結果
性騷擾的定義偏向當事人感受問題,但是我好奇的是,在敘述中
甲跟乙的對話根本與丙無關。請問這樣告也成立嗎?丙充其量只能說是不相關的第三者。
甚至甲的對話是跟乙說的,是跟丙毫無關聯的。
遇見更好的自己
我覺得你直接去問律師好了,有免費的。
koync wrote:
請問吃飯時,如果某甲...(恕刪)

你是甲?
koync wrote:
請問吃飯時,如果某甲(恕刪)


不知道. 但是沒無限上綱的吧?

館長跟他粉絲喊敢林羊. 有人跳出來說館長敢林羊騷擾到我????
koync wrote:
請問吃飯時,如果某甲(恕刪)


不成立!
因為不是兩造對立關係!
乙因為是受話方,接受愉悅關係!

所以丙有兩個問題無法舉證成功!
丙無法幫乙當事人提告

性騷擾的定義是你去警局立案或是備案
6個月內提起刑事訴訟,必須要舉證,立案會幫報案人匿名送件
當事人雙方必須出庭辯護,如果有錄影帶或是現行犯,可以直接裁處拘役40~55天

像我今年就遇到一個女主管對我伸出鹹豬手
我要拿錄影帶,有兩隻,警察跟另一名主管談好不用隨身碟備份!
我知道立案成功,但是告不成,所以沒有出庭應訊

女主管當初躲起來,在樓上不下來!
警察也吃案,現在反控我假的罪名!
我就請了律師,準備回告!

警察等著出庭解釋~當初為何不取證!
因為他們就是雙方業者跟警局很熟悉!
本來要取證的,但是到了現場,就自己人到小房間河蟹掉了!

伸出鹹豬手的女主管才省下幾萬塊的拘役或是罰金
現在自找麻煩,我就是要那名警察記過了!
有一老處女報警,說對面大樓有男子經常在露臺裸體日光浴,對她造成心理上的"性騷擾";

警察到他家從窗戶往外看了,除了一個公園外,什麼男人都看不到;

老處女說:"只要搬一張椅子站在上面,踮起腳根用望遠鏡看,就看得很清楚"....

警察: "$%#@^&...
-----------------------------------
是不是性騷擾,不全然是原告的主觀認定;除了舉證很重要外,被告是不是"惡意"(故意)造成原告"被騷擾的感覺",應該是法官在心證上重要的支持點吧。
請問這種狀況能告言語性騷擾嗎?
請問吃飯時,如果某甲男跟某乙女一起吃飯,甲跟乙說了黃色笑話,但是被鄰桌的丙聽到,
請問丙提告甲言語性騷擾是否成立??
這關鍵性的問題是對話是甲跟乙的對話,丙並沒有參與其中。

我只想知道,

甲或甲乙可以告丙什麼
koync wrote:
請問吃飯時,如果某甲(恕刪)

這問題不是很簡單嗎
甲強姦了乙
然後被丙看到了...報警處理

然後丙提告:說我被強姦了...
那丙被強姦案成立嗎?...當然不成立
乙被強姦干丙啥事
koync wrote:
請問吃飯時,如果某甲(恕刪)


吃飯不好好吃飯~ 幹嘛偷聽別人說話;真是莫名其妙的問題
沒有嗎~ 沒有從頭聽到尾,那怎麼知道別人在說黃色笑話;真是無聊的人
Vanity is definitely my favorite Sin ~~~ "The Devil's Advocate" ~ John Mil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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