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是做網路八大(付費色情主播有裸聊、自慰)(有打算要上岸)
單親(一位9歲女兒)、有欠債(快還完)、做過酒店(陪喝而已)、有一個詐欺前科(把帳戶給別人用把錢領出來後分錢)
以上這些事情都是在知道的情況下選擇跟女友交往(客人變成現實交往)
不知道是誰把女友的工作視訊、親口承認做過酒店、有債務(沒有說欠多少)的影片、法院判決書
給男生的父母、公司同事
一時之間不知道該怎麼辦
分手

還是一起去面對渡過難關

謝維剛 wrote:
男女都是30+(目前交往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