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ex0815 wrote:
甲方救球打到乙方彈到...(恕刪)


甲方
仔細想另一條規則就知道了
不能從界外跳近來接球同樣道理
如果在緊急情況下 一定要雙腳確定回到場內
才可去接球

乙方在界外並不=界外
而是=界外的乙方

alex0815 wrote:
乙方當時已經是在界外而被甲方就的球打到呢??


籃球規則如下:
23.1.2 球出界是指球觸及:
˙界外的球員或任何人。
˙界線、界線外的地板及界線、界線上方或界線外除
了球員之外的任何物體。
˙籃板支架、籃板背面或比賽場地上方的任何物體。

23.2.1 最後觸及球或被球觸擊的球員,就是使球出界的球
員,縱使球最後觸及其他物體而非觸及球員而出界亦
然。
23.2.2 一位站在界線上或界線外的的球員,觸及球或被球觸
及時,該球員使球出界。

所以簡單說,最後觸及球而造成球出界者,該球員使球出界。

還有常爭論的一點,A救球後,A出界,但球是活的,此時A可否進場持球?
答案是可以的!但須雙腳已踏入界內,才可碰球。
因為並無違反出界規則,若A處於尚未運球狀態,也可運球。
算乙方的球權
在界外的乙方球員也算是界外,
而該乙方球員被球碰觸時就像是甲方最後將球碰觸至界外.

簡單說,在界外的球員跟坐在板凳區的教練跟球員一樣,屬於界外!!

樓上是對的!!
hittaku0413 wrote:
籃球規則如下:23....(恕刪)


推這條文, 這才是標準答案.
很多打籃球的老頭都在亂喊犯規的, 他們連基本的犯規跟違例都分不清楚..

seconds0939 wrote:
推這條文, 這才是標...(恕刪)


籃球的規則跟判例都會更新
兩年一小改,四年一大改
很多人都還停留在以前的規則跟觀念上
我舉個例好了
以前有三步上籃,現在還有嗎?
如果沒有了那三步上籃合法嗎?
甲乙兩方都有支持者...

不過小弟還是覺得是甲方球...球員應該是不會變界外物的

不然"如果甲方在邊線附近持球 乙方雙腳站到線外再伸手去摸甲方"

這樣不就變成乙方球...因為甲方觸及"界外物" 這樣好像不太合理
assyrianzero wrote:
甲乙兩方都有支持者....(恕刪)


場上在打球的雙方五名球員
都算是球員
不算是界外物品
旁邊圍觀的觀眾可以算是界外物品

乙方的五名球員之一
就算你逃到天涯海角
在球還沒落地.而我也還沒出界之前
我硬是把球撥到去碰著你身體
就算是乙方碰出界
判甲方球權

只要你是場上五名球員之一
管你坐在觀眾席二樓
我用躲避球方式
把籃球往你身上砸
還是算你碰出界
球權歸我

assyrianzero wrote:
球出界

所謂球出界指球觸及:界外的球員或任何人、界線上或界線外的地面或任何物、籃架或籃板的背面。

最後觸球的球員,就是使球出界的球員,縱使觸及其他物體而非觸及球員而出界亦然。

由最後觸球的球員的另一方發界外球繼續比賽。


大概是這句沒解釋清楚,造成大家疑惑,
我解釋一下好了,
當乙方球員在界外的時候,即視為界外的地面或任何物,
甲方球員在界內將球傳到場外之乙方球員,
即視為甲方將球傳至界線或界線外的任何物,
甲方球員視為最後觸碰球的一方球員,
由乙方界外發球繼續比賽,
這樣解釋夠清楚了嗎...
不要因為我的外表,就認為我是一個花瓶.....

豆豉英 wrote:
大概是這句沒解釋清楚...(恕刪)


樓上大大觀念正確

以目前的籃球規則,正確答案就是乙方的球權.

有疑問的,請去GOOGLE!!
豆豉英 wrote:
當乙方球員在界外的時候,即視為界外的地面或任何物

球權與否,大家爭議的應該就在這一點
請問這句的規則出處為何?

我個人是認為場上球員就是球員,不會因為站在線內或線外而有所改變

twredsea wrote:
以目前的籃球規則,正確答案就是乙方的球權.
有疑問的,請去GOOGLE!!

小弟愚味找嘸
大大願意幫忙轉貼規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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