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球隊應該有職業球隊的作法,拿恰恰出來換,應該可以換到2-3個第一線先發球員,如果叫別隊無條件提供或是讓出選秀權,比甲組還不如,哪天小王回台灣打球,那不是就找個球員放放水,然後叫減掉來抓幾個球員,馬上就可以選到小王了。
goodversion wrote:先看開出來的東西吧~...(恕刪) 這應該是球隊私底下去談的吧 不該在會議上提出而且還是趙守博要求 感覺像是被硬上阿明明會議定調討論改革 他卻最心急兄弟球員補強 這跟改革無關
victor112 wrote:據水果報載 12月下...(恕刪) 難到這就是"挾天子以令諸侯"翻版不過好奇是人家有個漢獻帝(還師出有名),那現在是?而諸侯當初酣不啷當也有個十幾位,現在只剩3隊(不含黃巾),還開啥會議,想怎玩就怎玩,一樣的條件不同的下場,當初那些被作掉的球隊,真是無言教主跟太上皇真是猜不透你們~~
victor112 wrote:據水果報載 12月下...(恕刪) 這有什麼不對嗎?球團沒調查權, 檢察官才有球團有資格清查球員或其親友相關帳戶或是搜查他們住處嗎?球團能做的是把有涉案確定的開除,清白的留下, 補足球員空缺不然你要人家怎樣?整天要人家解散只要沒球迷, 自然就會解散但如果有不少球迷支持, 也不是這邊罵罵, 球團就要聽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