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隊主張依據職業棒球選手契約第15條約定,參與工會應先經球團同意,球員未經球團同意,不得私自參加任何集會活動,勞工局認為,牛隊限制籌組工會與發表參與工會活動的不當言行,均屬違反憲法與工會法明文保障人民應有之結社權。職業棒球選手契約第15條是違憲的~~
safehaven3012 wrote:勞工局認為,牛隊限制籌組工會與發表參與工會活動的不當言行,均屬違反憲法與工會法明文保障人民應有之結社權。 dylankeelung wrote:150萬對楊左使可能不痛不養不過他死要面子一定會上訴 綜上,楊左使擬聲請釋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