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早就耳聞北市的運動中心內泳池是不准私人教學的(連敎自己親戚朋友都不行),上次新聞也出現過泳客與泳池人員爭執的情形...,當時雖覺得怪怪的,但自己沒遇過,也就不以為意,但昨天...小弟親身經歷了...
話說小學同學請我敎他游泳(當然是義務免費的),便相約住家附近的市立運動中心泳池,換好裝後在池邊暖身時,一群戴著ymca泳帽的人就盯著我們看(應該是泳池外包的管理、救生員兼教學者),一下水不到十分鐘,馬上就有人過來制止...表示泳池不准私人教學,告示板上規定的,只准敎授一等親的親人...其餘的一率不準...(泳池有開泳訓班)
雖說泳池人員態度還ok,且說這次就算了,請我們低調一點,不要影響其他學生上課(我們用的是泳池一小角,大約2坪,是自由戲水區內的一小小小小角落,影響?),還說我的泳帽顏色跟他們YMCA的教練一樣,會混搖學生(我這頂泳帽戴十幾年了,難道因為顏色剛好一樣就要我換掉),且說下次再有私人教學,就要請我們離開了...,當下心情整個DOWN了下來,也不想忍受岸邊教練及救生員的眼神關愛(監視?),於是便到池邊做SPA,對買票進場又沒學到的小學同學相當抱歉...當然我也是買票進場的..
小弟有幾點疑問想請教:
1.請問這樣的規定(除一等親的親人外不准私人教學),立意為何?(官商利益?安全?...?)
2.如果這樣的規定是真的,是否所有想學游泳的人都必須剛好一等親內有親人會游泳才能不花錢就學游泳,沒有的的都要去泳池花錢請教練敎?(我阿姨也叫我敎她游泳...怎麼辦?)
3.為何只有泳池有這樣規定,而且還是市立運動中心內的泳池,那公園裡的溜冰場、籃球場、羽球場....等為何不也設專人收費教學?唯獨泳池?...想游泳不到泳池還能去哪裡?想學就一定要花錢請外人敎?不能請朋友或一等親之外的親人敎嗎?(壟斷?)
4.請問這樣的情形大家有遇過或聽過嗎?該怎麼辦呢?北市之外的泳池也有這樣的規定嗎?
或許是小弟的想法偏差或有想不透的地方,才有這樣的疑問與誤解,板上若有市府長官或賢達還請不吝開釋...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