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體委會已經狀告國際仲裁,那就應該查明,還原事件當時的前因後果
檢錄組哪個在賽前檢核表簽名認可的,應該要找出來,
跟我們的教練、選手及比賽中提出異議的技術委員當面對質,
比賽中的電子襪,跟賽前檢核通過的電子襪,是否有不同之處。
如果都一樣,為何說因我們在腳後跟處多裝了感應墊而取消參賽資格?
查明二、
中華隊選手中,是否只有楊淑君穿著黏貼式的電子襪,其他選手是否有使用同款的電子襪參賽?
如果如媒體所報導,全隊都是使用黏貼式的電子襪,而非車縫式的,那為何其他選手可以出賽?
楊淑君的電子襪跟其他人有何不同之處?
查明三、
亞運跆拳道項目的參賽國家中,是否只有我國選手使用這種電子襪?
其他國家選手都是用這次亞運會建議的車縫式電子襪?
如果只有我國選手使用黏貼式的電子襪,那為何教練團事先沒有買幾副新款的電子襪以備不時之需?
是沒錢?還是太過大意?若說有人告知沒問題,那是誰?誰該負責?
查明四、
網路媒體新頭殼,獨家報導「失格爭議 官員:選手要負責」一文
文中稱報導引述體委會官員說法,在引起輿論喧然大波並由體委會正式行文追查時,
該媒體卻推說受訪對象不願具名,試圖以保護受訪者的名義,抹殺所有人追求報導真實性的權利。
若該官員真有其人,對於這種言行,試問追求正義的媒體難道還要保護他嗎?
應該要公佈到底是誰,相信體委會或更高層級的行政院,必會對其作出懲處。
這是新頭殼的責任!
以上
打完應該可以睡的著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