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電子報的標題。我不明白的是,今年球季尼克算是很早打包的球隊,理論上如果需要跟重視林,也如同它們說得很有誠意,不是當下就應該開始討論新合約嗎?為何一直遲遲沒有動作?? 而前一陣子在一篇報導上看到,尼克好像有告知林可以到市場上試試身價,而他們一定會跟進。但是這篇文章中又說尼克老闆對林去跟火箭談報價感到不爽,整件事情看起來真的有點撲朔迷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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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NBA規定,沒錯~是規定,白紙黑字不能改低~
尼克就算直接報價,也只能出3年1500萬左右唷...
這麼爛的約,連我沒念過哈佛經濟系也知道不要簽...
所以尼克自己也知道,這種夏夕夏景的數字就不急著報價了,放林書豪出去試水溫吧
萬一他沒人要,還可以砍價到比3年1500萬還低
然後別隊根據規定,要搶人可以出的比尼克高
尼克根據規定,就可以跟進別隊的價錢留下林書豪
一切都是根據NBA規定來著
火箭4年2800萬,只是嘴砲,不是合約~請各位鄉民注意
尼克不能根據人家的嘴砲開合約跟進給林書豪的,他們還是只能開3年1500萬
他們只能跟著嘴砲,放話十億我都跟
火箭一聽,白紙黑字出來的合約就變成3年2500萬了,這張才是尼克可以跟的合約
最後不跟就真的是賭蘭腦袋有洞了,不過我超開心他放走林書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