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的愛河想必大家都知道,晚上的愛河是情侶約會的好地方,白天的愛河有著與夜晚截然不同的寧靜氣氛,偶而看到有人駕著小船在河面上輕輕劃過,總令人升起一股羨慕之心,庸庸碌碌的我們,何時才能如此悠閒的優游天地之間。前一段時間騎自行車經過河畔時看見高雄市政府舉辦的市民帆船學習活動,馬上幫自己及家中的小朋友報名,原本參加的日期是9月6、7日,因舉辦2008高雄國際重型帆船邀請賽(可以騎自行車上柴山山海宮觀賽),更改為8月30、31日。這幾天高雄市的天氣時而大雨,倒也慶幸改了日期讓我們父子有此難忘的經驗。在此謝謝諸位教練,尤其是陪我落水的那位。謝謝!小朋友學的OP樂觀型帆船大人學的雷射型帆船經過教練教導後首次獨自航行逐漸航向對岸與教練練習雷射型帆船漂亮的壓艙家人幫我拍的高雄市體育會帆船委員會
sdmaster wrote:請問在海洋首都的哪個...(恕刪) 大哥自己有船,真羨慕找到一些行政法規,高雄市水上活動管理自治條例高雄市內河管理自治條例高雄市愛河水域自治條例草案似乎不能隨便下水,需事先申請,提供參考。
我沒有船啦只是前幾年到巴厘島的club med玩過2個小時的風帆,當地教練只教一個小時(國內都要好幾堂課),大家就可下海玩了,感覺是很棒的海上運動。回來後大概就是不能隨便下海(愛河、蓮池潭)還要入會(重點是繳錢啦)假如可以不用後續費用的話是想要買一艘二手風帆(帆船應該貴多了)來玩玩。
連結自自由電子報自治條例草案通過─愛河邊垂釣或戲水 將罰款〔記者侯承旭/高雄報導〕為了確保愛河的生態環境,市府昨天通過「高雄市愛河水域自治條例草案」,未來民眾不得在愛河垂釣,否則將被罰款。愛河已經成為高雄市最重要的資產,目前市府雖然有相關的管理維護辦法,但因為沒有罰則,且主管機關權責不清,造成管理維護有執行上的盲點。市政會議昨天通過「高雄市愛河水域自治條例草案」,未來將加強管理愛河水域的景觀及環境品質,提升愛河的觀光功能,並明訂市府各機關的權責分工。根據自治條例草案,愛河水域不得捕採或養殖水產動植物,不得吐痰、檳榔汁,不得棄置口香糖、菸蒂等廢棄物,不得放生動植物,也不得任意經營攤販,違反者可處最高五萬元罰款。此外,不得於愛河水域從事未經許可的遊憩活動,船舶行駛或停靠也需事先申請,違反者最高可處十萬元罰款。目前,愛河畔常可見到民眾垂釣或放生,甚至有學校在水域從事風浪板、獨木舟等的訓練,這些行為未來都將禁止,或必須事先提出申請。至於愛河沿岸的廣告招牌將全面列管,若影響街景觀瞻,將由工務局督導改善,或以經費補助的方式輔導,以提升整體美感。真是笑死人的政策,"愛河已經成為高雄市最重要的資產"!我以為愛河是全體高雄市民的資產,沒想到市民想要親近一下河水還得大費周章的申請,申請還不一定會通過哩!市府基於維護河水水質,禁止棄置廢棄物等等措施我是絕對贊成,但卻連不會有污染的划獨木舟或玩風帆,帆船等健康的水上活動也全面禁止,在各縣市政府口口聲聲說發展親水空間的口號下真的是一大諷刺!划獨木舟,玩風帆或帆船和騎腳踏車一樣都是很正面的休閒活動,但為何要事先申請?我臨時下午有空想去划一下船,還得經過你市政府同意嗎?在國外,只要從事水上活動的人穿著合格的救生衣,有合格的安全配備,每個人都可以自由的使用屬於大家的水域,只有在台灣,還處於水域戒嚴的時代,每每想到這點都氣憤難耐!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的回覆:針對愛河水域航運管理,本府正訂定「高雄愛河水域管理自治條例」(草案)中,在自治條例尚未完成立法前,為維持航安,除愛之船外,本府暫不開放其他船舶進入航行,尚請見諒。高雄市政府建設局的回覆:目前蓮池潭潭域僅借予教育局或左訓中心訓練選手使用,基於安全問題,並未外界供個人駛用帆船或獨木舟。不便之處尚祈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