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那些違規對我來說..就像是眼前的浮雲一般..從不會在我心中留下一絲痕跡..
因為本人就堅持著一個信念..要死..你就死遠點....

不過 5518-TQ 這位仁兄..你很好..廢話我就不多說..請看圖片..(因為 01只能傳 2MB的影片..

如果 5518-TQ 這位仁兄你有看到這篇的話..
先跟你說聲恭喜..因為你獲得了本人檢舉交通行車違規的頭香..(路邊違停不算的話..)
雖然我那個爛行車記錄器拍到你的車牌不是很清楚..但是你的車斗寫那麼大的字..

希望能夠成案..給你一個教訓..
如果有收到罰單..記得來個開箱文嘿..
改正..影片上傳囉..
進隧道後竟然在很小的空間中直接逼車變換車道..
從影片中可看出逼車過來時我從前檔還看不見他的車牌,會開車的人就知道距離多近.
http://www.youtube.com/watch?v=UaKE5-LQaVQ&feature=player_embedded
03/26 Update..
您於101年3月21日寄給本局交通科收件信箱之電子信件已收到,茲說明如下:
一、有關您詢問前所檢舉「101年3月5日11時21分許於國道3號北上埔頂隧道內路段,有1輛自小貨車5518-TQ連續2次跨越雙白線變換車道」案,經查該案經轉交本局第六警察隊查證違規行為屬實後,業於101年3月22日予以舉發在案。
二、若仍有疑義請逕與本局交通科組長宋宗哲連絡(02-29094111轉2196)。謝謝來信關心警政交通。
國道公路警察局 敬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