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這分幾段來說,
先從雪隧的起源開始,
出發點是好的...因為方便了許多人,
上班通勤的, 投資置產的, 民宿經營的,
全家週末休閒的, 因為利大於弊(對環境的破壞)...
最後決定要建了, 當然中間的角力跟黑暗, 不是我們這種基層小民懂的.
接著, 急著完成通車, 很多東西都有個問號,
但是為了作秀, 為了政績, 所以很多東西
在 "官官相衛" 的環境下, 小民也不知情就通車了,
這點不意外, 看很多道路, 橋, 捷運, 也不正是
這些政客的舞台嗎?? 也是下次競選的籌碼,
政客懂, 小市民也懂, 偏偏大家都喜好這味...
再來, 有人開始質疑災難部分,
這地方, 官員都拍胸脯保證,
更有人踢爆, 消防是包給園藝廠商,
但是因為都沒有重大事作發生,
所以這件事就被淡忘了...
現在事情發生了,
園藝廠商不但連火都澆不熄,
更別說救災了, 重點政府還跟他們簽了兩年約,
(這個跟台電跟人家簽25年約有異曲同工之妙)
大家最好保祐, 這兩年別再有重大事件發生...
然後, 官員死皮賴臉,
大家互相吵, 沒人追究這來龍去脈,
退休的退休, 爽歪歪的照爽,
就看你們這些小民狗咬狗...
這一堆事,
廉政署不查?
監察院不查?
不過查了, 可能也查不出個所以然,
就像現在物價上漲,
公平會也查不出個所以然...
真不知道這些部門還留著幹什麼??
每天領著我們繳的薪水,
在私人企業, 這種沒產能部門早就被裁撤了...
我建議各位損失者, 循國賠的管道來申請賠償吧...
雖然我也很不願, 因為我也有納稅,
但誰叫我們是一起住在這鬼島, 拿著中華民國身分證呢...
只好承擔這共業了...
黑毛獅王 wrote:
我建議各位損失者, 循國賠的管道來申請賠償吧...
雖然我也很不願, 因為我也有納稅,
但誰叫我們是一起住在這鬼島, 拿著中華民國身分證呢...
只好承擔這共業了...
所以每次高速公路車禍..都可以叫官員下台??真好~~
所以每次你在路上跌倒..都可以申請國賠..還不錯..
所以因為百姓的疏忽害得一項重大工程停止的時候...這些官員一定要負責就對了....恩~~
這次車禍的主因--->小貨車爆胎--->後車反應足夠閃過了--->更後面的煞車不及導致追撞..
跟"雪隧的起源"有什麼關係...雪隧造福了多少人..何必因噎廢食呢?
該檢討的是如何防止下次同樣的情形再次發生...
而不是槍拿起來亂打...
跟你不熟!!請不要傳私訊給我~~除非你欠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