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停車婦歐巴桑~ 未注意後方來車開車門撞倒孕婦波及到我

今天下午約開著公司的小貨車在 在潭子中山路二段附近發生車禍

車上載著玻璃送貨 時速約40~50

一台違規停車在機車道上的汽車 << 歐巴桑

未注意後方來車開車門 撞倒懷孕7個月的孕婦

小弟我剛好經過 那孕婦倒在我右側車身

當時我只知道有撞到東西

馬上停車 下去關心孕婦..

那名歐巴桑真的很狠心 一直說我車開太快有的沒的

我也懶得跟她辯 只跟他說警察會處裡

我擔心那名孕婦就來不及了...

做完筆錄 我車頭沒有撞到的痕跡 只有右後輪有擦到的痕跡

確定有撞到那個孕婦的機車

但是那歐巴桑 開車門撞到人 是事實 車門有痕跡

做完筆錄 下午5點30馬上跑去醫院看孕婦

做完核磁共振 確定腎臟還有脾臟出血 說孕婦跟小孩都有生命危險

要馬上開刀 ... 聽到整個都慌了 一把眼淚一把鼻涕打電話告訴我父母

當下以為我完了 過失致死我也有責任

直到 快10點才開刀完 7個月的早產兒生出來了

其實我真的很自責 但是卻無能為力 很擔心早產兒不知道會不會有先天缺陷

孕婦也脫離風險 脾臟拿掉了 腎臟還需住院觀察 終於鬆了一口氣

整件事情我也很莫名其妙...孕婦倒在我的車側 根本沒能反應

卻有著連帶的責任 遇到事情總是得面對

小弟我22歲 涉世未深

希望有經驗的大大能給些意見
給樓主一個
重點是要找那個肇事者(開車門的)負責,真的是混蛋...
當下覺得我完了

畢竟生命是不能用金錢來解決的..

該死的歐巴桑 竟然沒去關心孕婦 叫他女兒去..

我只能說自己很倒楣 還好小生命 和 孕婦脫離風險

牛奶堂 wrote:
今天下午約開著公司的...(恕刪)


開車門的錯
不過會害樓主有一個紀錄
~01呀 你甚麼時候要改進 換一次頁花了我4秒鐘~
牛奶堂 wrote:
今天下午約開著公司的小貨車在 在潭子中山路二段附近發生車禍

車上載著玻璃送貨 時速約40~50

一台違規停車在機車道上的汽車 << 歐巴桑

未注意後方來車開車門 撞倒懷孕7個月的孕婦

小弟我剛好經過 那孕婦倒在我右側車身

當時我只知道有撞到東西

馬上停車 下去關心孕婦..

那名歐巴桑真的很狠心 一直說我車開太快有的沒的

我也懶得跟她辯 只跟他說警察會處裡

我擔心那名孕婦就來不及了...

做完筆錄 我車頭沒有撞到的痕跡 只有右後輪有擦到的痕跡

確定有撞到那個孕婦的機車

但是那歐巴桑 開車門撞到人 是事實 車門有痕跡

做完筆錄 下午5點30馬上跑去醫院看孕婦

做完核磁共振 確定腎臟還有脾臟出血 說孕婦跟小孩都有生命危險

要馬上開刀 ... 聽到整個都慌了 一把眼淚一把鼻涕打電話告訴我父母

當下以為我完了 過失致死我也有責任

直到 快10點才開刀完 7個月的早產兒生出來了

其實我真的很自責 但是卻無能為力 很擔心早產兒不知道會不會有先天缺陷

孕婦也脫離風險 脾臟拿掉了 腎臟還需住院觀察 終於鬆了一口氣

整件事情我也很莫名其妙...孕婦倒在我的車側 根本沒能反應

卻有著連帶的責任 遇到事情總是得面對

小弟我22歲 涉世未深

希望有經驗的大大能給些意見

脾臟應該是把老的紅血球打掉的臟器吧

而且腎臟也是很重要的器官

嬰兒才七個月大早產

這個..... 你最好把責任問題弄清楚比較好

要不然這個可是一輩子的事喔

看到底那個開車門的和你的責任是多少


責任歸屬最好處理清楚
讓那個歐巴桑完蛋
不然是無法替孕婦伸張正義的
也無法還他公道
路邊違停又亂開車門的最危險了
下次開車要小心
---------------
就事論事的來說...

如過程像樓主所言!!

還好孕婦機車的撞擊點在右後輪上..
如果倒在你車前,那就很會很更麻煩了!!

如果樓主一直保持在外側車道,且未超速行駛,這件事就"可能"和你沒什麼關係..
因為你也是被害人,只不過要負一些道義上的責任吧!!

如果確定那"歐巴桑"違規停在機車專用道上,且下車時未注意後方來車,那他就事情大條了..
因為這是肇事的主因,如果孕婦的機車未超速,是機車失控撞上你的,而不是你去撞機車吧!!
你只是倒楣從那邊經過而已..

不過還是須要依警方的肇事鑑定為主!!
如果沒有行車紀錄器當證據
最後會變成雙方個說個話
看最後警察的辦案及事後孕婦是否幫你說話
關鍵在於那孕婦囉
菩堤本無樹 明鏡亦非台 本來無一物 何處惹塵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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