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得這新聞所報的訊息
只能說
「因噎廢食」「因噎廢食」「因噎廢食」
交通部存在必要為讓人民在行的權利下能行的「方便」與「便利」及「快速」
交通事故歸咎其因、全在用路人「不遵守交通規則」為多數!
非行進速度為「主因」
但行進速度減緩真能降低事故率嗎!
個人覺得遇到不守規則的用路人或是「三寶」
為何不加重罰則及做好發照(駕照)之教育根本著眼呢?
只是如發生事故當下、像慢速播放過程、最終結果仍是同樣的下場。
政策須考量多方面
如同取消端午節夜間免費政策
昔日夜間免費、無非是藉其時段做「誘因」將可能白天行駛高速公路的用路人、藉此稀釋分流
而今取消!那是不是「免費誘因」喪失下、極可能導致增加白天高速公路車輛擁擠度
若要大眾多利用大眾運輸、那乾脆修法頒訂⋯⋯高速公路僅供大型客車行駛即可
如此!客運業絕對業績及攬客量「暴增」
這位交通部長、不妨參考看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