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人物發生小車禍的小經驗分享

由於非專業人士,如有錯還請指教

事件結束後,原本就想寫出來跟大家分享,但因為一直很忙,所以才拖到現在,由於發生已久,有些小事不太記得了,我已盡量回想寫出來,希望這小經驗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人。

日期:2015.12.13
天氣:晴無風
時間:下午接近四點半
地點:新竹市經國路二段
情形:我方停等紅燈遭後方車追撞(但時速趨近零),人皆無受傷
我車:剛牽不到三個月的領牌車
對方車:不知多少年的公司車
我方保險公司:第一 產物保險
對方保險公司:旺旺 產物保險
處理過程:
發生當下立刻報警,並且不移動現場,等候警方到達的時候打電話給我方保險公司請求拖吊(由於被撞情形嚴重,並不打算自行開往修車廠,註2),可惜打不通。
警方倒是很快就到現場,簡單的尋問兩方有無人員受傷後便拍車子的受損照、畫現場圖、兩方同時作筆錄(無作酒測,註3),因無人受傷,所以警方說這是單純的財損,你們自行協調後就離開了。
警方離開後,就先把車開到不影響交通的地方,繼續打電話給我方保險公司,雖然我方保險公司的名稱是第一,但其服務的品質就沒有第一了,我不間斷的打都沒人接聽,最後花了四十多分鐘才打通,對家的倒是十多分鐘就打通了,也同意我方把車拖回原廠修理。
這邊只能說,保險公司的服務品質也是很重要的,四十多分鐘的時間在浪費.....
對方陪著我們等到拖吊車來,互留資料,結束。
隔天便到第一那辦理出險(先叫自己的保險公司出錢,後續會看有無肇責,再跟我們收錢),先修理車再說,這邊兩方的保險公司會自行協調,不需要自己處理,最後我方車修理費用總計七萬多,因我方明顯無肇責,所以旺旺同意全額理賠。


以下就是重點了!

由於我方車是剛牽不到三個月的領牌車(經過此事件的經驗,下次不會再買領牌車了,原因後面會說),又無肇責,但新車立馬變成事故車,感覺超不好的。
我想大家都應該知道,事故車如果之後要買賣,價錢一定不會漂亮,所以我便找了住家附近,大家都覺得價格開得公正的二手車行來幫我看一下損失,老閭一看就說大概要折十萬。
我便打電話給對方說我的車已修好,但已貶值十萬(原本想賣掉再換一台的,但經跟家人反覆討論,最後就是不賣掉,因為賣掉的錢就算加貶值的十萬,也還要再貼近十多萬),我也明白的告訴對方這情況,希望他可以理賠我一半就好。
但對方就開始,1.這個我要找保險公司談。2.這是公司車,我們公司保全險已全權交給保險公司。3.不接我電話,也沒給我他方保險員的電話。
但卻一直叫我自己去找旺旺的保險員談,無限的推託,搞得我超火了,明明是你來撞我的,為什麼搞得我要這麼累?

其間有開一次調解,但旺旺來的保險員是新竹分行的,完全搞不清楚狀況,只說是桃園委託的,最後調解失敗。
旺旺保險員還遲到超久,但也比我方的好,我方保險員經我們告知之後,只說了一句:那天沒空。
那句沒空,讓我非常的傻眼,我是新車也是保全險,我沒繳保費嗎?什麼叫你沒空。超火大的........保險到期後,沒續保。
後來經別行的保險員告知,其實只要沒體傷的求償,都可以請投保的保險公司保險員去談,當事人是可以不用出席的,所以有想要投保數字最前面產物保險的朋友或許可以再考慮看看。
由於調解失敗,對方保險員也叫我直接提告,當天就直接至新竹地院拿單子,回家寫狀寫(搞得像要告御狀一樣,重點要自已寫),同時,我直接找線上律師諮詢,律師告訴我,這可以根據民法196條進行交易性貶值求償,但一定要提供第三方公正的貶價證明。
恰好,版上有大大分享可以找汽車同業公會進行相關鑑價。
便連絡新竹汽車同業公會進行相關的鑑價,鑑價的結果是確定折損10萬元,鑑價費用6,000元(註4),我有尋問一下為什麼會到10萬,明明才不到三個月的車呀,鑑價人員說因為你是領牌車,車價是從領牌日那天開始貶值,所以你這是屬於灌水車,這真的有些讓人百感交集,雖然可以拿到較多的理賠金,但自己的車原來比自己所想的還不值錢呀!

2016.06.15 新竹地院開了簡易庭(其實就是又再一次的調解,這次調解失敗才會真的送訴,所以大家會覺得跑法院很麻煩,大概可能就是因為這些原因吧!簡直就是浪費人的時間)。
對方派新竹服務所的保險人員來,我方則是自己去(那時已對數字最前面的保險員,完全冷心,所以也就不想麻煩他們幫我跑),旺旺的保險員還想跟我講價,簡易庭的調解員也是一直叫我降價(兩人一直夾攻我),我則是十分堅持不降價。
到最後簡易庭的調解員甚至還很火的跟我說:小姐,你態度也不要這麼硬,到這邊就是想要解決事情,你退一點點,讓事情圓滿不是很好,你這樣當初直接上法院就好了呀!而且法官也不會照著你想要的判賠。
我也很火的回調解員:我就是要上法院呀!誰知道又會變成是調解,而且這鑑價公會的報告在這邊白底黑字的,法官有什麼理由不照上面的判賠,如果不能照上面的判賠,那鑑價公會就不用設了呀!(這邊我覺得很怪的事情是,對方保險員對降價這事並不是很積極,反而是調解員無限的要我降價。大家覺得這裡邊有貓逆嗎?)
最後是調解員叫對方保險員打電話去桃園問問看,可以嗎。對方保險員便出去打電話連絡,後來告訴我,因為金額超過10萬,桃園也要先跟主管知會,才可以決定是否可以理賠。便把我的鑑價報告和鑑價收據拍了照,傳給桃園負責人員。
很明顯的這時氣氛已緩和很多,調解員要我們互留電話,告訴我們如果桃園那邊可以理賠,就月底來地院寫和解書,如果不可以他就直接送訴,我同意之後便開始收拾東西要閃人了,這時從調解員和保險員的談話中,發現他們互相認識,後來仔細想想,每間保險公司會來談理賠的保險員大概就那些人,地院處理的也是差不多的人,互相認識也不為過。這邊只能說,保險公司會不會幫你處理事情很重要呀!!!!!
隔二天就接到旺旺家新竹分所那位保險員的電話,說桃園那邊同意理賠,月底寫和解書那天要請我帶鑑價報告和收據單正本。

2016.06.30 雙方寫完和解書,同事理賠金額10萬零六仟,這件事情終於落幕了,足足忙活了我半年多,明明我零肇責的呀!

後來旺旺新竹分所那位保險員也來跟我報怨,他說當我拿出公會鑑價報告時,他就知道會照著理賠的機率很大,但桃園的人員竟然沒告訴他,還叫他來講價,當然這是他們公司人員之間的事情,我也不好多說什麼,只好笑笑的說:抱歉抱歉,害你被我噴了。

這邊後來回頭看,發現還是有些處理不好的地方。
1.我忘了同時求償訴訟費1,000元(後來地院有退三分之二,因為沒有真的上法院,最終就是我花了300多元去法院調解)。
2.線上有位律師提醒我,鑑價項目可能要先跟對方保險員確認過,怕對方不認,更圓滿的做法,可以請對方保險員一起處理鑑價問題。照理來說,鑑價人員應該不會被買收啦!因為鑑價人員好像也是隨機派的吧!這邊不太了解....

註2:個人建議直接找拖吊,難保自行在移車時會發生什麼事,而且拖吊的錢也可以請求對方支付。
註3:這邊可能警察以自己的專業判斷,認定我方與對方並無喝酒,所以沒有作酒測,但個人建議應該請求作酒測。
註4:費用基本是6,000大洋,但鑑價的結果若超出10萬元以上,則會增加費用,至於詳細的相關收費,還是要依照當時公會規定收取。
推撞是你被推去撞到前面的車才叫推撞,請問你撞到誰了?
你沒被推去撞到車都叫追撞
不過求償過程我給100
行進中被撞,停止中被撞
fireblade0922 wrote:
推撞是你被推去撞到前...(恕刪)
鬼島發院基本就是推拖拉,一審二審幾百審,然後無罪,勞心勞力,有心人在玩的,不過推你還回來分享經驗

fireblade0922 wrote:
推撞是你被推去撞到前面的車才叫推撞,請問你撞到誰了?...(恕刪)


+1

所謂的推撞, 是後方被撞之後, 你被推向前撞到前方第3部車子, 這時候中間的車子才叫被"推撞"

以樓主的文, 看起來單純只有後車撞前車, 沒有殃及第3部車, 只能叫被撞, 不叫推撞...

不過樓主的這篇真的值得收藏, 給後面其他人一個處裡的範例

許多人的車禍經驗都是發生後的單純維修理賠
鮮少提到折價求償部分
樓主的經驗是值得分享的

但想問的是車損折價求償是由第三責任財物險負擔嗎??

1.正名要求:保險公司以A、B代替即可
2.折價可以求償,這是一個重要觀念(但此案例為新車、零肇責)
感謝分享~~~^_^
這裡聊聊個人的經驗吧
車險的部份, 個人因為要處理公司公務車, 再加上幫同事處理車禍, 所以交手過的保險公司算算也近十家, 就我的經驗看來, 只有日本首都那家服務最好, 當然也有良莠不齊的情況, 畢竟有時也是簽約的人員去, 他們家的不算最便宜, 但至少我認為30分鐘到場這點作的很好, 因為真的不是每個人都有經驗可以處理這種事的, 所以每次只要有同事想要來推薦某朋友, 某親戚在那家車險, 可不可以給個機會試看看, 我都會問, 你保證他們的人每次車禍都可以到現場處理嗎? 每個業務都說其實沒必要啦... 但有遇過一次, 你就會知道, 有沒有到差很多...

個人也經手過一個爛攤子, 公司某主管跟計程車發生車禍, 他想說不要麻煩大家, 他個人拿了一萬給司機私了, 然後, 一個月後司機又來求償, 後來協調日本首都理賠, 三個月後, 又來求償第二次, 說車沒修好, 而且是跟車禍無關的地方, 當然不可能讓他予取予求, 後來他就控告之前處理的同事, 修車廠和保險公司的處理人員, 結果當然是沒事, 半年後他又再求償一次, 這次對象換成當時開車的主管, 修車廠和保險公司的董事長, 這幾次去調解和簡易庭時, 保險公司的業務和法務都有一起出席, 當然跟他們也被告也有關係, 但我是可以感受到他們的誠意

就個人的感覺, 保險公司不是選便宜就好... 只要沒有人受傷, 真的什麼事都交給保險公司最簡單...
謝謝您的分享 對發生事情的受害著有很多的幫助。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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