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論壇查了很多的文章討論,關於車體險與第三責任險問題。產生了一些疑惑。想請教各位先進。
如果 我車停路邊被對方汽車撞上,修理費20萬,假設對方要負100% 肇事責任。 若雙方都沒有任何保險的話。對方要直接賠我修車的費用。 可是當我有保車體險,將被撞的修理費用轉嫁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修好車後,會向肇事者要這一筆20萬。也就是說保險公司完全沒有損失。保險公司花錢將車子修好。又向肇事者要20萬。保險公司就沒有金錢損失。
那我們付的保費,其實是請保險公司幫我們討錢的費用。而不是修車的費用。不知我這樣的理解對不對。
我會這樣講,是因為我發現車險跟壽險的觀念不太一樣。壽險是集合大家的錢,來分散風險。有人死了,就賠錢給他。不會再問他是被人殺死,還是自然死。不會再向兇手討錢。 而車體險卻不一樣,雖然也是集合保戶的錢去賠,但也會向肇事者要錢。
另外壽險跟車險不一樣的地方。如果我保兩家壽險,我死了,兩家都會賠。但是如果我有車體險,對方有第三人責任險(財損).
我的車體險賠我之後,對方的第三責任險就不會賠。但是我的理解是我的車體險是我繳保費而得到的。對方的第三人責任險也是對方有繳保費而得到的。所以應該是我的車體險要賠給我,對方的第三責任險也要賠給我。
哈,當然實際上不是這樣。如果真是這樣,也可以有道德風險。利用車禍來賺賠償金。
jenuls wrote:
如果 我車停路邊被對方汽車撞上,修理費20萬,假設對方要負100% 肇事責任。 若雙方都沒有任何保險的話。對方要直接賠我修車的費用。 可是當我有保車體險,將被撞的修理費用轉嫁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修好車後,會向肇事者要這一筆20萬。也就是說保險公司完全沒有損失。保險公司花錢將車子修好。又向肇事者要20萬。保險公司就沒有金錢損失。
那我們付的保費,其實是請保險公司幫我們討錢的費用。而不是修車的費用。不知我這樣的理解對不對。
不對。
車體險的意義,是由保險公司分攤事故發生時候,車體損傷的相關風險。
這不限你上面提到的代位求償而已,依照合約內容,包括自撞等引起的車體損傷,車體險都要負責賠付。
jenuls wrote:
我會這樣講,是因為我發現車險跟壽險的觀念不太一樣。壽險是集合大家的錢,來分散風險。有人死了,就賠錢給他。不會再問他是被人殺死,還是自然死。不會再向兇手討錢。 而車體險卻不一樣,雖然也是集合保戶的錢去賠,但也會向肇事者要錢。
其實觀念是一樣的,都是「分攤風險」。
要說不同,大概就是車體險對保險公司的風險係數較高,因此需要有多的管道來平衡財務槓桿,還有合約條文上的差異。
jenuls wrote:另外壽險跟車險不一樣的地方。如果我保兩家壽險,我死了,兩家都會賠。但是如果我有車體險,對方有第三人責任險(財損).
我的車體險賠我之後,對方的第三責任險就不會賠。但是我的理解是我的車體險是我繳保費而得到的。對方的第三人責任險也是對方有繳保費而得到的。所以應該是我的車體險要賠給我,對方的第三責任險也要賠給我。
哈,當然實際上不是這樣。如果真是這樣,也可以有道德風險。利用車禍來賺賠償金。
你搞錯了,這種狀況下,肇事方第三責任財損是會理賠的,但大多是由受害者方的車體險代位求償拿走。
因此理論上你講的雙賠付,當然是可能在簽訂車體險合約時跟保險公司談的,但相對來說
1.受害方的車體險保險係數,次年也會拉高。
2.受害方需要自己花時間,去爭取肇事方保險公司的第三責任理賠
尤其2,如果有看過跟保險公司上法院打交道的例子,相信大多數被保險人都會三思是否要這麼做。
以上提供參考,如有錯誤歡迎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