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揍20秒再推人致死 桃園男「惡性甚深」恐關10年

連揍20秒再推人致死 桃園男「惡性甚深」恐關10年
2021-06-01 17:01 聯合報 / 記者楊湛華/桃園即時報導
桃園蔡姓男子去年6月發生行車糾紛,不僅拉開對方車門(同姓蔡)連揍20秒,還將他猛力推倒致頭部著地,送醫不治,手術期間甚至召來友人在急診室追打受害者家屬,桃園地檢署認為他毫無悔意「惡性甚深」,求處10年有期徒刑。

蔡嫌(32歲)去年6月5日21時許行車經過桃園區大業路一段,與另1名蔡姓駕駛(67歲)發生口角,蔡嫌於是下車走向對方車輛,拉開車門後朝67歲蔡男頭部及身體揮拳,持續長達20秒,接著轉身欲走回自己車上。

蔡男遭受攻擊後隨即下車,走向蔡嫌,蔡嫌察覺便回身以雙手猛推蔡男胸部,蔡男毫無防備並向後方倒下,頭部重擊地面,送醫時已意識模糊,後於23時許因顱內出血致中樞神經休克死亡。

檢方調查,蔡男在醫院急救時,蔡嫌還召來友人5、6人,在急診室外追打受害者家屬,認定他惡性甚深,加上犯後顯無悔意,依違反刑法傷害致死罪起訴,求處10年有期徒刑。

刑法第277條規定,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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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只因行車糾紛,
動手打死對方,
還糾眾到醫院毆打被害人的兒子,
完全沒有把王法看在眼裡,
台灣的人權不保護死人,
對罪犯的人權保護得真好。
文章關鍵字
才十年,關三年就出來了,看著吧。
Charles Laih
只到檢察官,到法官判決應該剩五年!
jacky8000 .
關在法官家
殺人只要被關十年
鐵牛CEO
法官那邊要怎樣打折 還不知道[挖鼻孔]
wannaluna
檢察官求處10年,法官:可教化
起訴而以,又還沒判決
莎朗石頭
檢察官起訴並建議逞罰標準,法官根據檢察官的標準量刑,原則上是不可能比檢察官的還重,否則被告一定會抗議,憑什麼法官可以判得比原告(檢察官)還重
酒駕都沒事了......

有廢死聯盟罩著他..... 帶舊鼓
這跟心情不好拿生魚片刀隨機殺人的差不多吧...一個求處死刑一個怎麼只判十年
如果我是受害者家屬 做法是先喝點酒再找機會路上把牠撞死
hangtings
跟我想法一樣~~原諒牠是上帝的事 我的任務是送牠去見上帝~~~~
iivovo
順序錯了 為了避免撞錯 要先撞完 再喝酒
殺人判這麼重? 法官是瘋了嗎,這是台灣耶

對比李宗瑞⋯⋯
vivic224
比較起來李宗瑞根本是冤獄了
SOPHSICA
就跟跟騷法判刑可以比強姦罪還重是一樣的道理
cloudyfei wrote:
這跟心情不好拿生魚片刀隨機殺人的差不多吧...一個求處死刑一個怎麼只判十年

與認定行為的的犯罪意圖有關,
用銳利的刀具刺殺無辜受害人,
有致人於死的犯意。
動手毆打對方,最後對方發生死亡的結果,
犯罪動機是傷害對方,沒有致死的意圖,
只是最後發生死亡的結果。
因為二件案件的犯意不同,
所以適用的法條與刑度也有所不同。
刑法是罪刑法定主義,
與過去封建時代殺人者處死的律令有所不同。
ado016435
以上其實就是鞭刑存在的意義, 就是國家代替你以公定的對價叫對方負擔他應該得到的懲罰。
moneyleon
我們平民百姓"覺得“打20拳是不是致人於死不是重點,重點是法官"覺得”打20拳會不會死人才是重點,這也是為何常常會有恐龍出沒的原因。
曉得 wrote:
連揍20秒再推人致死(恕刪)


一條人命10年真便宜

不對,在牢裡裝乖,搞不好5年就能假釋了
Michael1974
不對,檢察官起訴10年,法官打折判5年,監獄內表現良好2.5年假釋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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