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堆人只看到日本的車庫法,
但是沒有看到實施車庫法前還做了甚麼?
那就是駐車場法:簡單講就是強化停車場建設,推動停車場建設
成效是年初停車位3031個,
4年後24367個
現在東京在冊的有166萬個停車位
而且是不含自家車庫的數量。
所以日本解決違停問題首先是先確保有足夠的停車位,
再來推動車庫法,
但車庫法如今也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kcar是不需要停車位證明的,
而kcar市占率已經超過50%。
再來看台北的車位數據:

其實這圖表也看得出越晚開發的地區,停車位也相對充足,
那是因為以前的都市計畫根本就沒有做好完善的規劃...
接著看哪個地區違停最嚴重?

不用想也知道是松山、大安、中山。
不過除了大安區是人口最多的行政區外,人口數分屬第六、第八名的中山、松山區,違停檢舉數卻名列前茅;台北市交通會報資料中曾推測,這與行政區住商混合、商業及辦公活動熱絡有關。
看完汽車停車格問題,
但我們還有一個日本沒有的問題,
那就是機車數量.....
等於我們的空間不只得規劃給汽車也要規劃機車,
但現實是汽車根本沒規劃好,連機車也是...
這問題很大,是長期積累下來,
台灣土地都拿去炒房了,
誰要做停車場?
這種最基本的硬體都還沒處理,
單靠檢舉就以為可以[解決違停]?
早就說了那些檢舉魔人根本不是為了解決交通問題,
就只是為了爽才去檢舉...
為了爽才去做,所以為何如今檢舉魔人也是亂源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