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先知道以前日本的違停率也是非常高,
一堆人只看到日本的車庫法,
但是沒有看到實施車庫法前還做了甚麼?
那就是駐車場法:簡單講就是強化停車場建設,推動停車場建設

成效是年初停車位3031個,
4年後24367個
現在東京在冊的有166萬個停車位
而且是不含自家車庫的數量。

所以日本解決違停問題首先是先確保有足夠的停車位,
再來推動車庫法,
但車庫法如今也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kcar是不需要停車位證明的,
而kcar市占率已經超過50%。

再來看台北的車位數據:

停車位問題
其實這圖表也看得出越晚開發的地區,停車位也相對充足,
那是因為以前的都市計畫根本就沒有做好完善的規劃...

接著看哪個地區違停最嚴重?
停車位問題

不用想也知道是松山、大安、中山。
不過除了大安區是人口最多的行政區外,人口數分屬第六、第八名的中山、松山區,違停檢舉數卻名列前茅;台北市交通會報資料中曾推測,這與行政區住商混合、商業及辦公活動熱絡有關。

看完汽車停車格問題,
但我們還有一個日本沒有的問題,
那就是機車數量.....
等於我們的空間不只得規劃給汽車也要規劃機車,
但現實是汽車根本沒規劃好,連機車也是...
這問題很大,是長期積累下來,
台灣土地都拿去炒房了,
誰要做停車場?

這種最基本的硬體都還沒處理,
單靠檢舉就以為可以[解決違停]?
早就說了那些檢舉魔人根本不是為了解決交通問題,
就只是為了爽才去檢舉...
為了爽才去做,所以為何如今檢舉魔人也是亂源之一?
文章關鍵字
看海成花 wrote:
首先要先知道以前日本(恕刪)


沒車格,沒車格害我必須要停紅線,併排






看海成花 wrote:
其實這圖表也看得出越晚開發的地區,停車位也相對充足,
那是因為以前的都市計畫根本就沒有做好完善的規劃...



哈! 台北的老舊市區有些還是"日治時代"的規劃, 怎麼可能想到80年後的汽機車數量會這麼多?!

最大的問題是政府後來的賣地政策 (信義區開發之後), 把鼓勵"臨時停車場"當作藉口 (獎勵容積率把餅做大?!) , 之後高樓大廈蓋好了, 臨時停車場也沒了. 市區停車位還是嚴重不足.

每年狂發汽機車牌照, 催繳稅絕不會忘記, 但是完全無視無車位可停的問題 (台灣汽機車加起來比總人口數還多)
台北市就不足14萬個車位 (總車輛數-公私有總停車位數)
你覺得這14萬輛車子該停到哪裡?

難怪政府現在都不准人檢舉違停了 (選舉要到了......)
BigMac4Diet
還在"日治時代",日本殖民統治時代,台北市有幾輛四輪車?
ryan00014875 wrote:
沒車格,沒車格害我必(恕刪)


拿這種小小案例真的很好笑,

之前馬來西亞人強姦台灣女學生,
我可以說所有大馬人都會強姦台灣女學生嗎?

這就是你的邏輯嗎?
可不可以不要那麼可笑呢?
ryan00014875
你也好好笑,你拿台北車位不夠,講的好像全台車位都不夠,你的邏輯好棒棒[笑到噴淚]
看海成花
ryan00014875 拿出數據來呀? 可憐, 你絕對不敢拿^^ 你除了嘴砲之外還會甚麼? 查會很難嗎? 還是你沒有能力查? 對啦~ 你絕對沒有能力查~^^ 笑死 有夠可憐
ace ventura wrote:
台北的老舊市區有些還是"日治時代"的規劃, 怎麼可能設計到80年後的汽機車數量這麼多?!


所以原本要就是該改的啊!
日本也是因為交通死亡率高才發生兩次交通戰爭的改革,
駐車場法就是在其一交通戰爭出來的,

所以政府規劃不當,
提高民眾違規機會,

那不是得正視問題的核心?
就是規劃問題啊

雖然我沒去查新北資料,
但我覺得新北一定更嚴重...
以前公寓時代,哪來的停車位(場)

現在改建(新建)大樓,都還未必有足夠的搭配車位
那就更少有車位溢出給外人臨停臨租

汽車位不足,現在連機車位也是要不夠了!
像我住的地方
上班日樓下50個車位至少還有2/5的空位,如今上班日樓下僅剩不到10個位置
晚上六點以後就已滿位,除非有人外出..,有些機車還是隔壁巷子來停的



行政院、立法院不作為,什麼都免談!!
hpvs19 wrote:
汽車位不足,現在連機車位也是要不夠了!


以數據來看的話其實機車位更是不足,
少了2x萬個,(光台北)
但機車大多數人就是盡量停在巷子內紅線內水溝蓋內,
這也只是沒有辦法中的辦法。
hpvs19
單講我這棟樓小孩陸續長大後,機車就增加到原本數的1.2倍
反正魔人都會說道路設計不良、沒停車位那是你家的事,
是你自己不去要求政府改善, 他就是只管拍照檢舉爽就好了.

我們也不能要求魔人怎樣, 他們不去路上砍人, 已是萬福.
看海成花 wrote:
首先要先知道以前日本...(恕刪)


難得看到這麼務實的內容
我也覺得檢舉解決不了違停問題

車庫法也是一樣
因為車庫無法帶著走
上班、採買、接送..等活動一樣得停外面

舊城廓加現行法規
有時會有超越烏托邦的感覺

雖然我不想這樣說
但我覺得
住宅區騎樓讓屋主可停
商業區騎樓、部份人行道單側讓機車可停
路邊讓汽車可停
還比較符合事實並減少問題
在台北說這個沒說服力
大眾交通已經很便利了
多少人沒車還不是能活
人口密度高本來就是硬傷
層層疊的房子都要幾千萬了
連住都沒空間了
去哪在市區生出那麼多空間停車

真正缺車位是反而是鄉下的市區
幾乎沒車位,所以多數人根本不會開車到市區
用這在當違停籍口真的太蝦了
看海成花
edgar!!! 這就是長期以來都市規劃的問題...
edgar!!!
台灣要都更比較不容易,很多街道都是近年前規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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