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發生在2023年5月7日上午11時33分,葉男騎重機沿高雄市三民區澄清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駛,行經澄清路與澄明街之交岔路口時,竟為了趕上班,貿然以102.6公里的車速闖紅燈,結果撞上在路口待轉區、綠燈剛起步的69歲林女、62歲杜女、40歲林女及其後座的5歲兒子。

撞擊當下車輛零件四散,5人皆重摔在地,其中葉男意識昏迷,送醫搶救後幸運撿回一命,但62歲杜女因頭部外傷、氣血胸、顱內出血等重傷,搶救後仍於下午5時許宣告不治,另69歲林女髖部鈍傷、手腳多處擦挫傷,40歲林女肋骨、鎖骨等多處骨折,5歲男童則是左眼窩骨骨折,檢方認定葉男過失情節重大,依法起訴。

法官審酌葉男貿然以破百時速在市區超速、闖紅燈,且被害人均無任何過失,無端遭逢交通事故,犯罪所生損害甚嚴重,且葉男未與被害者們和解或賠償,又葉男因本件事故致其自身受有多處傷勢且影響身心狀況,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而無能力工作,依過失致死罪處1年6月。可上訴。
資料來源,ETtoday
紅重
要不就壓彎摔死
要不就撞死別人
噗!
CHCHickenROW
果然是台灣人經典想法:只有開車的人值得一條安全回家的路,至於騎車的? 賤民活該死好
A辣愛怕跑
你就繼續騎紅黃重吧.都隨你!
A辣愛怕跑 wrote:
紅重要不就壓彎摔死要...(恕刪)


本文重點在後面那幾句,其餘不重要
這種的就該依公共危險重判且不得上訴並不得緩刑假釋才對
ilovesinging
在市區騎到102km撞死人,這樣才判一年多?[囧][無法冷靜]
我常跟行家講,
重機騎士是我的偶像,
路權搶過來不必自己說,
市區耍猴先騎到時速100,
接下來吃自助餐,
兩台三台四五六七八台,
你不超速想辦法趕快投胎,
再下來跟交通部抗議,
吵著三五條國道讓他們走,
一套操作下來,
我看大重機起碼七成的猴子,
分給其他人惱人的用路空間,
你還有良心啊?

_純綿枕頭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yFdzXUzRio嗯?
未與被害者們和解或賠償才判過失致死罪處1年6月,
MD真划算,
18個月刑期只要9個月就能申請假釋,
用9個月折抵6~7百萬(假設)賠償,
撈耶~
knift
真的賠不出錢的,應該就抓去強制勞動,勞動所得用來賠償,這樣子正義才能夠伸張。不然脫產後,再去做領現金的工作,真的查扣不到財產。
A辣愛怕跑
重機界的老鼠屎就是這種。重機在台已經夠弱勢了還來這種新聞
android 5466
我個人是騎帥不騎快。台灣一大堆沒有本事就是覺得騎快=帥,發生事故無法自己排除,然後就出事了,這種真的不值得可憐
黑調時光
我也相信有優良(應該說正常)的紅牌騎士,因為自己遇過不少次,但以紅牌比例來看真的.......低到靠杯,正常的頂多10%吧
jxv wrote:
葉男騎重機沿高雄市三民區澄清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駛,行經澄清路與澄明街之交岔路口時,竟為了趕上班,貿然以102.6公里的車速闖紅燈,結果撞上在路口待轉區、綠燈剛起步的69歲林女、62歲杜女、40歲林女及其後座的5歲兒子。

又是高雄市!
Wilson543
高雄真的很多呀,這是事實,有什麼奇怪的⋯
justinjwlin
惡魔印記666 你是高雄人嗎? [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看起來重機騎士根本不想賠,
幸好還有強制險,
受害者加減拿一點。
前面說趕著上班,後面說無能力工作,

搞的我好亂啊。
jason_uniq
裝死多看幾次心理科,拿身心障礙證明妥妥皮到底!
阿毛mo
車禍當下,葉重車主是有工作的,身心應該也正常的(不然重機駕照怎麼考的)。只因撞人後,因故變成無工作,變成身心障礙的人,法官再藉此輕判,真是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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