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公車業者請的公車司機數不夠~
公車司機每天被規定要開固定的班次
班次間的休息時間很短~
司機為了要休息,只好開快車~
人一上車還沒站穩就急加速開車~
這幾十年來問題不能解決???
勞動"部",不要只會升格不會做事好嗎?
縣市長不要只會補助公車業者,不會要求好嗎?
要求業者要任用足夠的司機,班次間的休息時間要明文規定多少時間以上,且以車子到站才起算~
很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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