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讓行人致重傷死亡「罰3.6萬+吊銷駕照」6/30起上路

未讓行人致重傷死亡「罰3.6萬+吊銷駕照」 6/30起上路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為擺脫行人地獄,交通部今(19日)公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未停讓行人致輕傷及重傷分別調高罰鍰為1萬8000元及3萬6000元,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6月30日起上路。

交通部表示,去(113年)行人死傷1萬7162人,較112年1萬7660人,減少498人,其中死亡人數由380人減少至366人,顯示道安改善有成效,但行人死亡案件中,有83人是因為「車輛未依規定停讓行人先行」,約占2成,顯示仍有部分駕駛人未依規定停讓行人。

為再提升汽車駕駛人停讓行人觀念,促使駕駛人確實遵守規定,減少行人事故發生,交通部今公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提高駕駛人不停讓行人致死傷處罰。

其中汽車駕駛人不停讓行人,導致行人輕傷,罰款從7200元到1萬2000元調高為1萬8000元到3萬元,致行人重傷罰款從1萬8000元到3萬元,調高為一律採最高罰3萬6000元開罰,與導致行人死亡裁罰金額相同。

此外,汽車駕駛人因而肇事致人輕傷者,吊扣其駕駛執照1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且都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交通部表示,為改善行人事故,促使駕駛人確實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以保護弱勢用路人,因此提高肇事致人輕傷或重傷裁罰金額。

其中輕傷起罰金額修正為1萬8千元,重傷比照死亡重罰3.6萬,交通部說明,係考量自112年6月30日加重不停讓行人罰則後,仍有部分駕駛人未依規定停讓行人,為遏止駕駛人僥倖不停讓心態,減少行人事故發生,建立以人為本之用路環境,在母法授權法定罰鍰額度範圍內酌予調高致人輕傷之起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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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處罰一點嚇阻效力都沒有
應該加一點旅行風
例如送烏克蘭或以色列單程機票二選一
加送料理米酒一瓶
機加酒
這種獎項不是很文創嗎???
罰得真輕
撞死人才吊銷駕照而已
理論上要以殺人罪論處
這樣子才有足夠嚇阻力
yalee1026
這邊不是講交通規則的處罰嗎? 你說的不就是過失致死? 那是刑法
johnny7788
這應該是撞到先開罰,傷人的刑事責任再慢慢打官司
撞傷行人罰36萬我都沒意見,
但應該要先搞定國人轉彎切西瓜的問題,
還有行人闖紅燈不能只罰那區區500元,
至少也罰個5千以上,
更要教育行人還不能通行時就別硬站在斑馬線上,
那會造成駕駛的困擾這也是逼車的一種
Shuuta
[100分]
對違規達人來說..吊照根本沒差
泰倫斯
老董:駕照這麼難考
只針對未停讓撞到行人,不停讓沒撞到行人沒事,警察照樣幫駕駛解釋不予舉發
對保護行人一點屁用都沒有
knift
所有的違規,在沒有弄出人命前,台北市以外大部分的警察都是視而不見的。然後出人命再來震怒…個屁,平常都不執法讓民眾養成違規習慣,出事不是可預見的嗎?可預見還震怒的屁。
曉得 wrote:
未讓行人致重傷死亡「罰3.6萬+吊銷駕照」 6/30起上路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為擺脫行人地獄,交通部今(19日)公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未停讓行人致輕傷及重傷分別調高罰鍰為1萬8000元及3萬6000元,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6月30日起上路。

交通部表示,去(113年)行人死傷1萬7162人,較112年1萬7660人,減少498人,其中死亡人數由380人減少至366人,顯示道安改善有成效,但行人死亡案件中,有83人是因為「車輛未依規定停讓行人先行」,約占2成,顯示仍有部分駕駛人未依規定停讓行人。

為再提升汽車駕駛人停讓行人觀念,促使駕駛人確實遵守規定,減少行人事故發生,交通部今公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提高駕駛人不停讓行人致死傷處罰。

其中汽車駕駛人不停讓行人,導致行人輕傷,罰款從7200元到1萬2000元調高為1萬8000元到3萬元,致行人重傷罰款從1萬8000元到3萬元,調高為一律採最高罰3萬6000元開罰,與導致行人死亡裁罰金額相同。

此外,汽車駕駛人因而肇事致人輕傷者,吊扣其駕駛執照1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且都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交通部表示,為改善行人事故,促使駕駛人確實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以保護弱勢用路人,因此提高肇事致人輕傷或重傷裁罰金額。

其中輕傷起罰金額修正為1萬8千元,重傷比照死亡重罰3.6萬,交通部說明,係考量自112年6月30日加重不停讓行人罰則後,仍有部分駕駛人未依規定停讓行人,為遏止駕駛人僥倖不停讓心態,減少行人事故發生,建立以人為本之用路環境,在母法授權法定罰鍰額度範圍內酌予調高致人輕傷之起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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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處罰一點嚇阻效力都沒有
應該加一點旅行風
例如送烏克蘭或以色列單程機票二選一
加送料理米酒一瓶
機加酒
這種獎項不是很文創嗎???


賊輕 的 法,
這 1 點 鳥用也沒有,
就是 不想管.

可笑的是 還要 致重傷死亡,
笑死人了.

由此可知 政腐 故意 擺爛.
唬唬生瘋
賞他一根蘿蔔 如果有證據,行人也會被開罰單
VQ35COREi7
問題行人闖紅燈才罰500塊,然後又難抓到行為人
汽車綠燈通行 (左右轉)
行人綠燈通行
期待兩者不相撞
是不是搞錯什麼

如果你不想讓相撞事情發生
設立行人專用時相
大致可以避免相撞 (闖紅燈是另一件事了)

現在整天想方設法罰 綠燈的汽車
改變不可能阻止兩個都綠燈的相撞
這新聞只是證明交通部還是希望汽車和行人相撞而已
然後再撞 上新聞 再加罰錢 交通部永遠有事做 有kpi可以達成
唬唬生瘋
行人沒水準??綠燈正常走在行人穿越道上有什麼沒水準?沒水準的通常是駕駛不想等而已。
VQ35COREi7
可是我常看到的畫面是行人專用時相或者按鈕,多數行人不予理會,那這時責任歸屬又有得揮
有些行人本來就應該被撞死....
570
+100
fantasyx wrote:
汽車綠燈通行 (左右轉)
行人綠燈通行
期待兩者不相撞
是不是搞錯什麼

如果你不想讓相撞事情發生
設立行人專用時相
大致可以避免相撞 (闖紅燈是另一件事了)

現在整天想方設法罰 綠燈的汽車
改變不可能阻止兩個都綠燈的相撞
這新聞只是證明交通部還是希望汽車和行人相撞而已
然後再撞 上新聞 再加罰錢 交通部永遠有事做 有kpi可以達成




愚蠢的政府就光只會設那種阻礙通行的庇護島

車多人也多的地方,從根本做起,從交通號誌的去改善,設立行人通行鈕才是解決問題的好方式
不止行人過馬路更安全,汽機車行車也有效率
重罰有個屁用? 脫褲子放屁

人權如果是罰出來,那這樣只是表象,很失敗


knift
VQ35COREi7 把制度做好,不遵守制度就是個人的問題;不用因為有人不遵守規則,就讓不合理的規則繼續存在。
Shuuta
『我相信這政府比你聰明多了』[+1][沒有不敬的意思]
Harvey norman wrote:
設立行人通行鈕才是解決問題的好方式

那就要先取締閃紅不停
有些路口就是閃紅按了轉紅的
我想這種路口肯定會被鄉民嘴號誌設計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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