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外木山
轉自爆料公社 影片主稱駕駛人邊開車邊玩手機
開車滑手機,終於自撞了
新聞表示,駕駛人酒測0.76
前面撞一次後面怎麼會撞得更嚴重?還是駕駛身體有狀況
Freshness
刑事責任: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未肇事,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以下罰金。
jxv wrote:
基隆外木山轉自爆料公...(恕刪)

滑手機? 打瞌睡? 酒駕? 毒駕? 傻傻分不清楚喔。
在車道上面左右晃這已經屬於危險駕駛了吧?

也可能打瞌睡

天知道駕駛在幹啥
一定是道路設計不良
jxv wrote:
邊開車邊玩手機


這一定不是玩手機,撞一次就驚嚇到了不玩了,怎麼可能再撞的更嚴重!

喝酒、吸毒、中風...,比較有可能!
看到別的地方有PO 酒測 0.7
沒撞到其他人算路人運氣好!!?
舒服的自撞...
酒測值0.76。
好嗨喔,難怪開車左搖右晃的最後還遷怒路燈。
沒事

講人權的政腐

罰金繳一繳,下回繼續酒駕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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