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公車速限40但最快可以到41~42左右"超過容許範圍會被罰錢記過" 很嚴重的!可以讓人家超車又不超速你說你接近40,是他不應該那就去檢舉~順便調公車的行車紀錄紙出來看"證明是他超速不是你龜速"相反若他沒超速,能這樣被超就代表"你龜速"懂了嗎?
火藥味有點濃兩位大大別爭了雙方都有站不住腳的地方公車急燥了點 超車了樓主行駛速度也的確是慢了點在我看來也只是一般路上會看到的景象樓主也很虛心接受改進開慢的部份 也請樓主放寬心 公車對你肯定沒惡意他只想超過你體諒一下等公車的人的辛苦 如果樓主能開45公車也許也超不過去公車司機一定也不想讓汗流夾背的老人家或公車族在下一站苦苦等候沒在準點等到公車還要被檢舉投訴在我看來雙方都有自己的理由指責對方的不是卻沒有想過對方的立場為何會這樣做
jim_chang_tw wrote:網路上嘴砲本來就很多,講話都不用負責的..無需太介意啦..大大我認同你之前的觀點..跟嘴砲認真就輸了.. 感謝大哥的認同不過其實我也不是要爭取別人認同我只是就事論事也不喜歡別人把他自己的想法強加到別人的原意裡哪有人這樣在討論的~這樣很沒意思每個人的看法當然不同~也有表達的自由但是若要講請直接說這是你自己講的不要在那邊引別人言然後問號來問號去這樣容易誤導別人誤會我的意思
RYU543 wrote:是的我覺得你引用我的發言然後引申你自己的意思我覺得這樣是對我扣帽子的行為也容易讓別人誤會那是我的意思我當然覺得你不尊重我講話很不客氣這就是我的感覺如果你覺得這樣的行為很好那我也沒辦法阿還有是你先嗆我別再說是我先嗆你圖已經給你(恕刪) 上述所言你自已能省思也好..!不能也罷..!當然..我還是只能給你建議而已..!
建嘉 wrote:http://www...(恕刪) 說真的,人家在上班,有時間壓力的,你要逛大街,可以把車停好以後再慢慢逛嗎?不然你既然要慢,就讓後車先過,有很難嗎?還想申訴別人,唉......難怪現在要開始讀四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