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遇到對方獅子大開口且以刑逼民(對方肇責是車禍主因)

怎麼算都上法院還比較划算
過失傷害又不是什麼了不起的罪
沒什麼好怕的
你表現的那麼有誠意
法官頂多也只是判緩刑而已
打完刑事他還要打民事
他要拿多少錢也不是他說了算
單據都要拿出來
如果你時間多就慢慢跟他耗吧
再怎麼算也不用賠到38萬

warrenwang111 wrote:
還有得等吧.我當初...(恕刪)


對方在去年年底就提告了喔

去檢查庭已經兩次了

檢察官說要送行車鑑定才又拖到現在

現在情況是行車鑑定結果出來

一樣是對方未遵守交通號誌禮讓幹道

且沒有在停止線前停下及無照駕駛

我方依舊被行車鑑定委員會判定

經過路口應隨時停車而未停車....

但七月至今法院都尚未傳喚下一次的開庭日期



scott1028 wrote:
對方在去年年底就提...(恕刪)

希望s大能得到公平的判決
有好結果

,,,,,,,,,,,
因為上了這一板
所以今年又多買了刑事訴訟險
但是業務說用到的機會不多
不知有無必要

沒要良民證 所以我不怕留案底
要告就來告
寧願繳罰鍰 捐款 就是不給敲詐
但是怕煩

sj0109 wrote:
希望s大能得到公平...(恕刪)


我也只能希望司法能還守法用路人的路權

無照駕駛違反交通規則還獅子大開口

這真的是當出車禍是中樂透

跑法院真的是非常費時且煩悶

但這種事情目前的司法還是無法制止有心人士利用

只能祈求法官能從我提供的文件中看見事實真相

如果有好結果再跟大家分享心路和自行蒐證的歷程

想不到樓主的問題尚未解決,
既然已進入訴訟程序,
就只能等待檢察官偵辦結果,
不過起訴並非有罪,
就放寬心應對接下來的官司,
祝福您!

scott1028 wrote:
我也只能希望司法能還守法用路人的路權

沒違規的話有啥好怕?是吧?
已收到起訴書

檢察官經行車鑑定委員會調查結果判定對方違規是肇事主因

我方則判定應注意而未注意是次因

雖然是次因但由於過失傷害已達成立條件

還是將我方起訴

並建議法官從寬量刑4個月...

後續交由法院開庭審理

接下來就等傳票了

但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的原因是天候良好視線佳所以並無任何未能注意之地方

這條對我來說就有問題了...

因為現場明顯有建築物遮蔽視角,有提出車內視角對應建築物的遮蔽證據(依照監視器影片自行重建現場)

但行車鑑定委員會似乎未採納,也無對證據做出說明

只好請法官重建現場了

不知道會不會受理又是另一回事

刑事應該1~2個月得易科罰金,就是繳錢給政府就算了
給對方的說詞就是已經判刑了,以後不會再理會這件案子

若是對方提民事訴訟也還要再開民事庭,原PO都不用出庭拖他時間,
到時對方煩都煩死了 XD
keckelly wrote:
刑事應該1~2個月...(恕刪)


民事不出庭不會怎樣嗎?

scott1028 wrote:
民事不出庭不會有怎...(恕刪)


不出庭 你會被活活玩死...

不知道這CASE你怎會搞成這樣...對方連住院都沒住

現在刑事大概逃不掉了(你第一階段應該先拼不起訴)

民事的部分還是要出庭並舉證 處理的好 大概連機車都不用賠 幾千塊了事...

記得之後要保第三責任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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