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沒打方向燈,通常也沒去看後視鏡,這是台灣用路人輕率隨便的行車態度,下班時間也陰天了!建議開大燈,其實我本身是有個錯誤習慣,就是我前方若沒其他機車,我是會開遠燈的,因為就算前方汽車不打方向燈也不看後視鏡,你的遠燈燈光也會打在前車後視鏡或車內後視鏡上,來吸引對方的注意,但前方有機車,就不要開遠燈了!
vic0320 wrote:在台灣騎機車真可憐,騎中間會被逼車,靠右邊的線騎也會被逼車,靠中間的線騎也會被逼車,唯一剩路肩的不合法(也可能會去撞到開車門的),可能要裝翅膀用飛的吧.... 別太自怨自哀拉,那些說人家騎路肩怎樣怎樣的,講得好像聖人自己從來沒騎過路肩一樣,那嘴臉實在令人覺得噁心。
parislike8 wrote:機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很多人講99條,都很愛忽略前面這行,以為下面的才是天條我直接跟你講正確觀念1. 機車是汽車的一種,不是四個輪子才是汽車。2. 標線主要有兩種,15cm寬的叫「道路邊線」,以內是車道、以外是路肩,路肩原則上不允許快車行駛,僅允許慢車行駛。3. 10cm寬的叫「車道線」,實線區別快、機慢車道;虛線區別混合車道、劃分快車道。普通重型機車可以走快車道(未禁行)、機慢車優先道,不過禁行很沒道理是常識了。 = =你還真認真理他.那種人就只活在自己的世界.對一個假睡的喊話有啥意義現在我看只剩他一人說那是車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