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yao wrote:
這棟樓的違規魔人好像勝出,對比隔壁蓋了一百樓以上的檢舉達人樓,真是有趣的社會現象。...(恕刪)

不會啦
好玩就好啦
這邊大家都可以盡情地打屁聊天阿

違規人可以盡情地酸阿罵阿
反正罰單來了
又不是檢舉人要繳

A辣愛怕跑 wrote:
新北夠誇張,一次兩三百台違停
抓什麼寶啊
應該開發一種軟體來全民抓違規才對

台灣要進步
靠教育.宣導.社會防護網....什麼鳥的.根本太慢
要靠檢舉+嚴刑峻法 才能見效
...(恕刪)

違停是新北日常阿
其實出了台北市都一樣啦
九十九步笑百步而已

紅線臨停300
併排臨停600
全世界最便宜

被民眾檢舉的機率約百分之一不到
換算下來
違停一次才罰3塊6塊
cp值超高

要看情況,如果明明前方也有紅線可以違停

他確硬要停在店家門口前面併排

那就檢舉並打到督察室投訴

大家如果認為員警買東西就可以違停的話

那跟平常那些違停的有什麼二樣?

不是因為員警的身份就可以無限上綱
cchiher wrote:
上個禮拜,我因為早上通勤時在這裡的右邊第二車道,由劍潭路右轉承德路,收到一張罰單.....

這張罰多少錢?
人非聖賢 誰能無過

不過如果因此造成車禍

那就不好了⋯⋯

宇** wrote:
如題看到警察疑似併...(恕刪)


你沒違規過嗎?
你那麼討厭警察嗎?
希望你這生中都平平安安 不然出事絕對不要打119。
你們都沒違規過嗎? 不是很誇張 也只是買個便當 值勤很多時候都會耽擱用餐時間
連這種雞毛蒜皮也要拿出來放大討論 基本上我們這樣停也不見會會被開單阿
頂多看到警察把你驅趕而已 不要這樣執著在這種小事 台灣才會進步 ok.......
YC2016 wrote:
你們都沒違規過嗎?...(恕刪)


可是照你這麼說 如果連小事都做不好
卻還想要進步
這樣不是很矛盾嗎??

交通法規就是這樣明文白紙黑字規定的

不開心你大可以去參政去修法

民主社會不是嗎
tpccy6421 wrote:
你知道停車的定義再來大聲。
駕駛座上還有人,踩著煞車,有併排停車?
那紅綠燈下全部併排停車了。

排隊等紅燈時, 乘客不會下車, 通常也不會離前車太遠



老蔣4709 wrote:
你只是拍到穿著警察制服的人在買晚餐的樣子,以及一台警車踩著煞車卡在車陣中,
基本上沒有任何有利證據能證明這位穿著警察制服買晚餐的人就是坐這輛警車前來,
以及這輛警車是併排在等這位警察,或許他只是卡在車陣中,而穿著警察制服買晚餐的警察也有可能是走路或騎機車來,
只是你沒拍到而已。

這說法稍微高明一點

但, 與前車距離這麼長...
老蔣4709 wrote:
如果你知道警察吃飯時間無法像大部分網友或正義人士等等諸如此類,
時間到就吃,不想吃還可以等下午茶或消夜一起吃回來,你就不會發這篇文了。


台中有位彬老爺, 認為肚子餓, 就可以闖紅燈: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90129/31352182/

chansaikit wrote:
沒有特權誰會當警察

法治國家,公務員也要依法行使這些特權

那, 這些警察是嗎?
咪咪姜 wrote:
你沒違規過嗎?
你那麼討厭警察嗎?
希望你這生中都平平安安 不然出事絕對不要打119

車禍打119, 消防隊通常也會幫忙叫警察;
一般違規打119, 消防隊會叫你自己打110

人民接受公務員的服務 VS 對公務員的違法行為, 視而不見, 是兩回事
所有人交通違規一律罰錢,不再提情理法,完全法律遵守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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