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魔人】不可再匿名檢舉深夜違停等小違規將免罰

微罪可免勸導直接不罰,那當初立這個法做什麼?
立了法,警察不執行,民眾不能檢舉,紅線停車滿路都是,
這就是所謂的「法治國家」「法治精神」,真是太棒了!
fly48 wrote:
希望藉由這項新措施的...(恕刪)

希望有那麼一天不可再匿名檢舉 深夜殺人放火等將免罰
說穿了就是要呼應南向政策,
什麼都要向南方看齊.

fly48 wrote:
希望藉由這項新措施...(恕刪)


簡單來說

沒辦法解決台灣人不守法

所以就解決檢舉人

呵呵呵

青草膏 wrote:
檢舉人只想人家死,不...(恕刪)


我不認同,
台灣這個地方,
應該是要法理情
不然只會越來越亂
真的是防小人 還是防君子

一個地點狂檢舉 到底是 小人還是君子?


通常˙檢舉達人 看起來就是 怪裡怪氣居多!! 不信? 到案說明就知道了
民粹政府,

選票考量,

違規者遠比檢舉人數量多...
迎著風 流著汗 心靈與身體的對話 這每ㄧ刻的感動 都是上天的恩賜
雖然很多檢舉人的檢舉真的能改善交通
但是也有很多檢舉真的是浮濫了
甚至某些檢舉達人是為了自己爽而檢舉, 而不是為了改善交通
審核檢舉案件所耗費的警力, 也是社會資源
浮濫薦舉案件太多, 總不能要警察都在辦公室看影片吧?

檢舉應該要有積分制, 常常浮濫檢舉的應該限制其檢舉, 這樣比限制所有人的檢舉好一些
也可避免浪費社會資源


別這麼自信 也別把話說死了 更不要以自身經驗為標準
SUPREME 4 LIFE
現行規定許多微罪經勸導後可免罰,譬如深夜違規停車、車牌污穢、紅燈未及時停車導致車身超過停止線但前輪未進入、亂按喇叭、未依標誌減速慢行等,警方可經勸導程序後免罰車主,希望微罪用勸導代替舉發,推動微罪不罰,但卻因民眾檢舉導致警方沒有勸導空間,讓檢舉凌駕在警方執法權上,也造成民怨不斷。

四月實施後:

深夜違規停車:大家都來違規停車、警察接獲報案電話疲於奔命。

車牌污穢:把車牌弄得無法辨識,沿路超速狂飆害死無辜用路人,警察接獲報案電話疲於奔命。


亂按喇叭:深夜開到住宅區,喇叭隨你亂按,警察接獲報案電話疲於奔命。

未依標誌減速慢行:不用依照標誌慢行了,大家狂飆害死無辜用路人,警察接獲報案電話疲於奔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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