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台看多了都會有這種想法,可以理解andrew3688 wrote:2019-03-27 16:24 by andrew3688故意製造出來的路況,獲取自己想要的畫面而已還有刻意用機車跟汽車來做發文標題製造對立今天如果換成另一個人用汽車拍攝,你這種停法,後面有機車一樣按喇叭然後標題就變成「為什麼機車看到前面有汽車停下來,大多會很不耐煩呢?」刻意製造畫面、刻意製造對立,真以為沒人看的出來?
不會,剛剛出門時,到汽車霸佔機車停等區一半,機車道上亦停滿一堆汽車,老爺我也很不乖停到它前面....橫著停,回程時,有汽車停在待轉區,小弟我只能乖乖的停在它前面,停好後下車檔....老爺我很乖,看到綠燈亮與紅燈方停妥才會起步,開車時停等紅燈,個人喜愛靠左並留空間,
在第一段影片裡,那位媽媽和嬰兒及推車,算是在車道前?車道上?還是車道外? 還是車道邊?車道剩餘寬度應該夠一輛轎車在不跨越雙黃線的情況下通過,但是有幾位汽車駕駛有那個膽識在不跨越雙黃線的情況下,就貼著嬰兒車 刷刷刷的通過呢?
Adeee wrote:那您又怎麼看道安103條呢?汽車行經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穿越道路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恕刪) 不是說了嗎?只有路口而已你可能不曉得為何是不是看起來103條和134條感覺有衝突?其實沒有簡單講103條,是車要讓人134條,是要你人也該讓車人有路權車也有路權駕駛下車變行人行人上車變駕駛照你所言看到行人都必須優先讓行人那麼行人就會認為他只要在可以穿越的地方就可以任意穿越那你車還走得了嗎?乾脆走路算了台灣有很多這種地方,名叫夜市後來為避免人車爭道,就乾脆改成徒步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