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一些重新畫過的停等格,已經拿掉那個框框了,改成用一條停止線取代,這種爭議會減少機車起步其實沒有快多少,甚至還比較慢,真的沒有必要弄一個停等格來誘惑機車鑽車縫往前車道畫窄一點,讓機車比照汽車,依序排隊就好了
台灣警察真是特別關愛二輪族,深怕他們學壞...像這種法規模糊地帶,對二輪族就從嚴認定;但是像汽車在槽化線臨停(槽化線臨停無法可管),就百分百從寬認定。其實在不違規的情況下,對機車停等區影響最大的應該是公車,法規上只要前輪不壓到停等區就不違規,但是當公車前輪在停等區後緣時,車頭其實已經占用大半停等區了,好像也沒人在意過這個問題...但是我很好奇,也就只差一個停等區的距離,重機有什麼必要鑽到那個縫隙? 搶竿位?
帶了耳機聽完了覺得~其實好好說大概不用一分鐘就可以離開了在那恢有比較好嗎? 下次換一個警察還不是得要在恢一次~如果都這樣的方式....之後可能要恢N次PO網N 次...也不會比較暖~ 警察還挺客氣的~這讓我想到我滿久以前有次路上遇到臨檢被攔車結果行照過期(以前那年代行照過期要被扣車牌)我好聲好氣的說不好意思,我沒注意到.對不起~ 對不起~問沒多久就要讓我走了但要走之前一個警察湊上來跟說我說了一句旁邊那個也是行照過期,但他還在恢.還在大小聲~..所以就拔車牌了 只能說這社會伸手不打笑臉人~
我想爭議點在於大重機停在「機慢車停等區」旁縫隙因為那是機慢車停等區. 所以大重視為汽車是不能進入的.即使是旁邊縫隙也是一樣.我自己也有大重. 但不會騎進去那格子裡.因為法規就是如此, 我也沒法子.即使我不想在汽車道上佔個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