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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試過依照速限騎在道路正中央,換來的是被後方的汽車逼車和按喇吧。
區間測速也是無法解決,一旦汽機車同樣在路邊休息後,逼車情節一樣會再發生。
一堆人被政府洗腦說,慢就是安全,但在政府主導把汽機車搞對立的情況下,遵守速限騎就是安全?
汽車會用利用逼車和喇叭逼迫機車駕駛行駛路肩,這又落入台灣政府的"機車靠右"的謊言,要維持謊言結構就必須說更多謊言。
版上應該很多人體驗過騎機車被逼車的感受吧?
看看世界其他國家正常的汽機車生態,政府說的真的對嗎?
還是騎機車的人就該被逼車然後窩囔的騎路肩或是每天都要提心吊膽的在待轉區等著被撞?
想想家人親朋好友在路上騎車都會經歷到這些遭遇,你們還相信政府的機車政策嗎?
我敢大聲說,我開車但我支持汽機車平權!

看海成花 wrote:
關於規劃速限的資料很多阿!
自由速率85分位本來就是全球常用的依據方式。
我並非在講你們提出的理論是錯誤的
我講的是
麻煩你們用你們說的理論來證明台灣目前的道路速限過低, 是錯誤的
不要只是"應該"
既然要談科學理論
"應該"這個詞是科學嗎?
口口聲聲說要用85~90分位自由速率來制定速限
那請問有誰證明了台灣哪條路的85~90分位自由速率是多少而高於速限?
更不說, 速限的制定不單單只是依照駕駛們的85~90分位自由速率
還要根據環境保障道路周圍的人車安全
舉個例所以學校附近限速才會降低
把這些因素都考慮進去, 你們證明了台灣哪條路速限不合理?

這群人只想把區間測速/定點照相機搞掉,哪會願意跟你談學區醫院都市的速限,就沒素養又沒社會秩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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