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雙亡畫面曝!拖板車司機「遲疑3秒」踩油門再輾第2次

se3p wrote:
都知道視線死角很多
另外就是以前在駕訓班就算輾過安全島車子也只是稍微晃一下
我認為第一次他可能只是還想確認斑馬線有沒有人才停下來
所以才出現所謂的停三秒又開
另外就是駕駛下車後是用跑的
我想他也受到相當大的驚嚇


這只說明他沒在看路而已 ...

他是從後方超越前方速度很慢的腳踏車母女二人的

盲點死角是真有, 但整路開來都沒看到 ... 那要嘛裝瞎要嘛真瞎
以現在的科技還在説視線死角?
那些業主不想增加盲點偵測、環景⋯等安全配備的成本
政府、立委也不敢立法強制業者安裝
只會拍一些宣傳影片
當初立法強制機車載安全帽的精神跑哪裡去了?
甚至可能有些立委、議員就是業主
出人命有重判嗎?
有把人民的生命當一回事嗎?
mark520
別期待無能政府能幹嘛
+-5
回想一下當年要強制淘汰老車的時候發生那些團體來抗議
幹 所以現在有打方向燈右轉就能撞死人喔 人渣
duowan2012dw wrote:
這只說明他沒在看路而已 ...

他是從後方超越前方速度很慢的腳踏車母女二人的

盲點死角是真有, 但整路開來都沒看到 ... 那要嘛裝瞎要嘛真瞎


你說的都是你個人臆測不是嗎?
反正這類的事就把當事人罵爆
就可以得到“我是好人”的形象了
本人文章內容不同意未經許可之任何形式複製轉載
stoak wrote:
危言聳聽


您可能不知道很多大車駕駛身上都背負人命還在繼續開車說
遠離大車是指先察覺對方,已不適用於本案從左後方追撞!
任何人都無法得知何時會被後方追撞,後者承擔主要肇責
(1)腳踏車先行,根本無法先察覺左後方來的大車,大車已有「開蜂鳴器對方不閃活該被撞」錯誤觀念
(2)輾過停3秒又再輾涉及「故意殺人」
(3)事後誣稱對方沒聽到很衰「犯後毫沒悔意」
結論:法官認其可教化,輕判結案!
標題不對啊
在01標題是"衰小駕駛,自行車用生命悍衛路權"
大車轉彎出事的護身符就是「視線死角」
他們也八九不離十會說是視線死角造成的
然後發現撞到之後再繼續往前開一點
才可以讓法庭上說「沒感覺有撞到」這句脫罪之詞成立
又可以一勞永逸賠少一點
沒事,不是重車就沒人關注的議題。
天天發生啦~
反正鬼島也沒有鞭刑 更沒有死刑
這是他唯一的謀生技能的話
他還是會繼續駕駛的
大家自己多小心路上這種大車
騎兩輪的本來就是要注意後面
腳踏車沒有照後鏡的話~就是要找機會回頭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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