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惡 尾牙喝茫 國道逆駛撞死2無辜 感覺VIOS真不耐撞

ggyy73712 wrote:
有錢誰不想買雙B 不...(恕刪)

哈,我同意你說的,不過不是這樣比的啦...
整台機車撞爛也才幾萬,假如對方是保時捷呢?
也是很貴啊...
caesarpb wrote:
其實我想要建議強制規定後座也要繫安全帶...(恕刪)

我很認同這樣的看法,
而且早就在我的車上強制實施...
身為司機的我一向都左求右拜託的請坐後座的小少爺要繫安全帶...
不然...請下車自己走路...
這個事件,如果新聞說的是真的...(後座的人在撞擊中噴到前座...)
如果當時有繫"合格的"安全帶...而又沒有"自動脫落"的話...
那T...牌車上,坐後座的人說不定可以保住一命...

只能說請大家強烈譴責酒駕的人...這種人是社會的嚴重公害...

PS.其實買車,真的不能輕易聽信什麼"氣囊""氣簾""保險桿內鐵""...."沒用,用一次要花很多錢...啥"車是買來開"又不是買來撞的鬼扯蛋...你不撞人,萬一被撞呢?!各種安全配備及車體強化技術不就是為了那個萬一嗎!
到今天,台灣的國產車到底有幾部真的有勇氣可以拿到歐洲或美國去撞一撞的...?(即使那是實驗室裡的撞擊...好像也沒有車商肯這樣作...)
死者屍體真的好清楚阿

後座女乘客直接飛到前客座阿...

真恐怖~~~
http://www.flickr.com/photos/kuro_cheng/ @我的單眼作品集!!!
elevenii wrote:
T牌車主不是老愛說
車是買來開的
不是買來撞的
這只是個案
小V車主帶屎

那你能說一下 哪一牌的車子是買來撞的??
seammyxx wrote:
對撞時..就算兩台車各自只有60公里..相對速度就等於120撞牆..(恕刪)


錯~~ 是兩車各以60公里時速對撞是相當於一車以時速120公里,撞上另一部靜止的車。

不是相當於120撞牆,不一樣的,車體會潰縮~ 牆不會。撞車和撞牆,兩者的後果是差很多的。
sarillin wrote:
引述自蘋果網路新聞報...由於當時兩車時速均為百公里以上,對撞後撞擊力超過時速200公里。師大物理系教授林明瑞表示,嚴裕翔肇事的車重1300公斤,以相對速度200公里的時速撞上被害人的車,推估撞擊時間約3秒鐘所產生的撞擊力高達2400公斤
(恕刪)


對於這段話很有問題....撞擊時間絕對沒有三秒那麼長。看看汽車的撞擊測試,撞擊時間都是一眨眼、零點幾秒而已,搞不好0.1秒都不到。就是因為撞擊時間很短,也就是減速時間很短,G值才會大得嚇人。對人體的傷害才會那麼大。


還有.所產生的撞擊力高達2400公斤?應該比2400公斤大很多,不然把VIOS車子立起來車頭朝天空,在車頭放個2400公斤的水泥塊,看引擎室會不會縮成那個樣子。
早知道VIOS的安全性如何了,這車我是不考慮的

因為有個在汽車鈑金這行工作多年的親戚.................
一早看到這個新聞,今天心情都很Low...這種新聞三天兩頭就發生。

酒駕的人真的很該死,但怎麼罵他都沒有用,因為傷害已經造成,也挽不回兩個家庭的破碎。
希望往生者能夠安息,肇事者得到應有的懲罰,並負起應該有的法律與道義責任。

1.不止前座,後座也需要立法強制繫安全帶。
2.政府應該立法強制車商,至少將前雙氣囊列為標配。
3.大家在經濟能力許可下,能買好一點的車子...就買吧~!

敬告: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醉不上道。

ps.最近我同事要買車,雖然預計只是買國產休旅車而已,但我也是推薦他盡量買安全配備齊全一點的車子。
ggyy73712 wrote:
有錢誰不想買雙B 不...(恕刪)

幸好你不是撞到雙B
不然對方會修更多...
不是看修多少來說車好不好的吧
先為往生者默哀
酒駕該死,最好去槍斃。

回到車子本題

Vios 規矩駕駛,但被違規者撞,這時被動安全的價值就很重要了。
Vios 潰縮至A柱後方,右前門被擠出來(跟12月在陽明山撞燈柱那台T牌很像)
台塑一號XG 那台潰縮,A柱後方完好,有安全氣球.. 酒駕者只有擦傷
但不確定乘客座有無氣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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